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丰市农村公路管理
养护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局办,市各直属单位:
《大丰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大丰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8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07]135号)文件精神,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就加强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范围
本意见所指的农村公路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省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县道、乡道、村道。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总体目标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做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制度、标准规范、考核奖惩”三到位,“队伍、责任、资金”三落实。稳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积极培育竞争有序、保障有力的养护市场。建立“机构精干、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体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路容路貌整洁,附属设施齐全,路面平整,安全舒适,行车顺畅,环境宜人;公路两侧无非法占用,无乱栽乱挖,无占道经营,无违法建设,绿化配套整齐”,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公路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为完善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市人民政府决定,市交通局增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牌子,各镇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增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牌子,市公路管理站增设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科,市路政大队在驻镇中心交管所和各公路养护工区增挂路政中队牌子,其职责分别是:
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行使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监管职能。负责编制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监督;参与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与监督工作;做好管理养护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科,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日常工作。
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承担镇域范围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拟订乡道村道公路养护计划,负责本镇辖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工作。做好乡道、村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农村村民委员会也要大力协助市、镇两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办公室做好县道、乡道和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路政中队,在路政大队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县道、乡道和村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同时,协助做好国省干线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
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需要,按照“市镇自筹、省市补助、多元筹资”的原则,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管理养护及中小修和大修改善工程。
1、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07第58)《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省补资金县道每年每公里补助13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补助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补助1200元;市补助资金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管理养护年终考核情况,向各镇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2、县道管理养护自筹资金由市财政安排必要的资金加以解决。各镇管辖的乡道、村道管理养护自筹资金以镇负责筹措,筹措方法可采用镇财政预算列支,村民“一事一议”筹资,受益单位资助和社会各界人士捐资等方法筹措。
3、管理养护经费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原则,市、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设立专款帐户,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向社会公开养护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市、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根据管理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管理办法分批拨付经费,切实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资金申请、拨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运行。
五、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正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进行目标考核。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筹措落实相应养护资金,并确保及时到位。在农村的管理养护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不得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不得强行要求农民出钱出物,不得增加农民负担。各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要科学定岗,合理确定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公室,要制订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具体办法和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技术规范、养护定额、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顺利推进。交通、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各镇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意见,促进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主题词:交通 农村 公路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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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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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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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