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033J/2007-0220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07-12-05
文号 大房管 〔 2007 〕 42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浦江名苑主入口综合楼 现售备案的批复

 

 

关于浦江名苑主入口综合楼现售备案的批复

大丰浦江置业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浦江名苑主入口综合楼现售备案的申请报告”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物业管理已落实,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同意你司现售主入口综合楼。望你司按《商品房面积核定书》的核定面积和大丰市物价局大价管[2006] 123 号批复进行销售,归集 好 维修基金,同时做好“两书”发放工作,协助买受人办理好“两证”。

 此复。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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