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1330162E/2007-0273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07-10-10
文号 大教发〔2007〕92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大丰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社事办、各中小学: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6〕6号)精神,推动“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在我市各学校深入开展,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盐城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盐城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大丰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学校要将本校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19日前报送我局普教科。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大丰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大丰市教育局

2007年10月10日

 

抄送:大丰市政府办公室、大丰市体育局、共青团大丰市委


附件:

大丰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盐城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盐城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在我市顺利实施,将学校体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培养学生个性特长,吸引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推动和谐健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校园文化建设。

二、实施原则

1.全面性原则。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必须面向全体学生,要关注身体有障碍学生的体质健康与体育锻炼。通过改进体育教学、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指导学生科学锻炼等手段,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审美素质的全面提高。

2.教育性原则。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始终坚持育人宗旨,以此陶冶学生情操,坚定学生意志,培养学生团队精神。遵循教育规律、运动技能形成规律和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寓教于乐,寓教于学,寓教于练,促进学生体育意识的形成和锻炼习惯的养成。

3.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在广泛开展群众性阳光体育运动的基础上,加强学校课余体育锻炼,努力提高学校运动水平,并促进学校体育在更高层次上普及,全面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4.安全性原则。在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原则。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以校内为主阵地,也要充分发挥校外的独特功能,促进校内校外的有机结合,要积极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共同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合力。

三、实施目标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强健体魄、增进健康”为目标,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全体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学生的耐力、力量、柔韧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使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逐步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四、实施措施

1.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各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以体育课教学为基础平台,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各校要根据地情、校情,增强体育课程内容的多样性和选择性。尽快在中小学体育教学中恢复体操项目,将器械体操列入中小学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内容;积极推广长跑运动,提高青少年儿童心肺器官功能,增强他们的体质和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培养刻苦耐劳、勇往直前的体育精神。

2.认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各学校要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日常教学计划,精心安排“课外体育活动表”,并形成制度。要大力推行大课间和下午课间操体育活动,调整作息时间,将每天上午课间操时间延长到25-30分钟,下午2节课后正常开展下午操活动。扩展学校体育活动内容,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月月有比赛”,使学生在系统地锻炼中增强体质,掌握2项以上科学健身的方法,并养成良好的体育健身习惯。各学校要成立有助于学生提高体育技能的各类兴趣小组、社团或体育俱乐部,组建班级代表队、校级代表队,组织有运动天赋和体育特长的学生坚持常年系统训练,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形成学校体育特色;切实保证体育特长生必要的训练时间,并安排好他们的文化课学习。推动社区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在学校,积极吸纳学生加入社区体育俱乐部。课外活动要安排体育教师进行辅导,创造条件对学生开放体育场馆和借用体育器材。

3.定期举办体育竞赛活动。各学校每年必须举办以田径项目为主的春、秋季运动会或体育节。要改革学校体育竞赛的传统模式,创编群体性竞赛项目,突出健身、娱乐功能,经常举办篮球、乒乓球、围棋、象棋、跳绳、踢毽、长跑冬季三项比赛等小型多样、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寒暑假期间,各校可结合实际,组织中小学生体育及拓展项目夏(冬)令营活动,满足学生校内外体育生活需求,使之成为寒暑假学生体育生活的重要阵地。

4.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与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各学校要配备必要的测试仪器设备,学校内部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学生体质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坚决杜绝敷衍了事等行为,以此促使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各校要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小学生的测试成绩要记入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及以上学生要记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时,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各校要建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同时要加强数据分析,逐步实现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校要坚持“挖掘潜力,形成特色”的原则,不断加大专兼职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老师的培训力度,辅导带动一批有业余体育爱好的专长教师。通过努力,使学校全体教师都能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每位教师至少能辅导一个课外体育活动小组,以满足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要求。同时,积极主动与体育部门联系,要充分发挥体育部门的人才资源优势,选派优秀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学校指导课余活动、运动训练、体育竞赛或特色体育项目推广。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深入校园或学生活动园地,开展讲座及咨询服务,为学生开具运动处方,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科学锻炼。

五、实施保障

1.宣传保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主动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配合。要充分利用校内的广播、网络、黑板报、橱窗及晨会、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宣传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健康观,形成鼓励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通过宣传,让全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特别注意宣传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要充分利用大型体育活动这一重要载体,广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果,营造有利于学生体育活动开展、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2.物质保障。各学校公用经费要按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和器材配备,进一步完善活动设施,为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同时,要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改善活动设施。要强化场地器材设施设备管理,制定相应的使用维修与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维修与安全检查,提高场地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益。

3.制度保障。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制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阳光体育运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对体育设施要定期进行维护,并制订出切实有效的安全预案。要防止体育锻炼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鼓励学校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依据《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办理学生伤害事故校方责任保险,为学校处理好意外伤害事件提供保证。

从2007年起,市教育局每两年组织一次“大丰市体育教育工作先进学校”评选,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内容,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各校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奖励制度,确保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得到蓬勃、持续地开展。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督导。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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