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农机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农机化发展预测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农机行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农机行业的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起草全市农机机务管理制度、农机服务规范和作业标准;负责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机械化农业生产、基层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服务及经营活动;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及农机维修人员考核、核发牌证、安全教育与检查、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农用油料的需求预测,参与农用油料供应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防汛抗灾柴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管理监督和抗灾机具的调度;指导全市农机节能工作。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的管理;拟订全市农机维修行业的发展规划、管理标准、参与制订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标准与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和修理工技术等级考核、发证以及农机维修与供应网点营业资格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大中型拖拉机和其他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督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参与调查、处理重大农机产品、商品、修理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