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丰市物价局各执法机构
行政执法责任》的通知
各科、室、分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价格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价格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大丰市物价局各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责任》,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大丰市物价局各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责任
综合法制科:
1、负责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实施:
2、承担或参与地方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认证;
3、负责局价格管理文件和制定、调整价格文件的法制审核;
4、负责系统内的价格行政执法行为督查;
5、负责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价格和收费文件的定期清理,定调价档案的管理;
6、承担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7、承担局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和办理;
8、承担局价格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办理;
9、组织参与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
10、研究全市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和对策措施,跟踪目标完成及调控措施落实情况。
11、负责有关价格监测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实施;
12、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的跟踪、采集、分析、预测、公布;
13、负责价格异动的预警预报;
14、负责研究制定价格监测制度;
15、负责价格监测数据及分析资料的整理、归档、管理;
16、负责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管理。
价格管理科:
1、负责有关工业消费品和工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水和燃气价格与收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价格管理文件的宣传、实施;
2、负责主管范围内的规范价格行为对策措施的研究制定与贯彻落实和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
3、负责制定主管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研究提出主管范围内商品价格改革和调整建议;
4、当主管范围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可能显著上涨时,及时提出价格干预措施并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市级储备物资的价格管理,参与市场物价调节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6、负责主管范围内商品和服务价格文件的定期清理,定调价格(标准)档案的整理、归档;
7、协助办理涉及主管范围的行政审批项目;
8、协调处理主管范围内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争议。
9、负责有关服务价格和中介服务收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价格和收费管理文件的宣传、实施;
10、负责规范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行为对策措施的研究制定与贯彻落实和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
11、负责制定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2、负责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文件的定期清理,定调价格(标准)档案的整理、归档;
13、协调处理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的争议。
14、负责有关价格成本监审与成本调查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实施;
15、研究制定具体商品和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16、负责定调价前期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
17、负责全市成本调查;
18、负责成本监审与成本调查的数据及分析资料的整理、归档、管理。
收费管理科:
1、负责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教育、医疗收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收费管理文件的宣传、实施;
2、负责规范收费行为对策措施的研究制定与贯彻落实和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
3、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非企业组织收费标准、管理原则和收费办法以及收费体制改革方案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收费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年度审验;
5、负责全市清费治乱减负工作;
6、负责主管范围内收费文件的定期清理,定调价格(标准)档案的整理、归档;
7、协助办理涉及主管范围内的行政审批项目;
8、协调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教育、医疗收费的争议。
检查分局(价格举报中心):
1、负责有关价格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实施;
2、依法监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生产经营者执行价格政策法规的情况;
3、负责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
4、负责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负责商品标价签的监制管理;
6、负责价格违法行为举报件的受理、办理;
7、协助办理局受理的有关价格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
8、负责重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
9、负责价格违法行为检查处罚案卷的整理、归档、管理。
价格认证中心(涉案财产价格鉴证中心):
1、负责有关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实施;
2、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案件及行政执法所汲及的案件、需要进行价格鉴证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实施鉴定和认证。
3、接受委托,负责价格服务等级的专家评审;
4、接受委托,负责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的认定申请的预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