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丰市通榆河创建“省级文明航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榆河沿线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局办,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大丰市通榆河创建“省级文明航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大丰市通榆河创建“省级文明航道”实 施 方 案
通榆河航道(盐城段)全长202.7公里,纵贯盐城市全境,在我市境内36.3公里,它北起响水县灌河,与黄海相连,南至东台市富安镇与南通交界接引江河与长江相通,与我市王港河、三十里河、刘大线、新斗龙港等主要航道相交。通榆河系国家三级航道标准,是一条集航运、水利、战备为一体的综合性河道,目前已纳入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和管理,常年可通航千吨级驳船,为搞活物流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航运条件,大批货物经该航道可直达我市,为我市加速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了便利。
实施通榆河创建“省级文明航道”工作,是2005年我市交通重点工程任务之一,为了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通榆河创建“省级文明航道”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标准,严格要求,高起点高标准搞好我市通榆河创建“省级文明航道”工作
文明航道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根据《江苏省交通系统文明航道标准》和验收《评定办法》,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对照创建内容,量化到位,落实责任,按期完成。
(一)通航标准:
1、航道尺度及临河、拦河、跨河建筑物的通航尺度符合相应航道技术等级的通航标准及技术要求;航道通航保证率符合要求;督促跨河桥梁管理部门对桥梁进行有效的维护,桥梁技术状况良好;航道整治建筑物及航道岸坡完好、稳定,维修及时;航道技术管理资料规范、齐全。
2、航标配布合理、标位准确,航道自然条件利用充分,航槽顺畅。通航控制河段的通行信号揭示规范、准确。航标自动化遥测系统正常发挥效能,航标维护正常率达到相应的指标要求。
3、航标外型尺寸规范、结构牢固、颜色鲜明、外观整洁,灯光明亮,灯质符合要求,航标周围无影响航标功能正常发挥的遮挡物及不利的背景灯光等;航道标志牌规范醒目;航标上无商业广告、宣传牌等。
(二)航政管理:
1、航道行政执法工作坚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航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维护航道安全畅通。
2、航道通航水域内无碍航沉船、沉物,无碍航鱼网、鱼簖,无违章锚泊船舶。损害航道及影响船舶安全航行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水上交通秩序良好,事故处理及时,无管理不善造成的航道堵塞现象。
3、行政许可规范、合法,行政许可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无越权审批行为。行政执法符合法定程序,执法人员持证挂牌上岗、着装整齐,文明值勤,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
4、航道管理设备保养完好,满足航道管理维护工作的需要。航道行政管理专用车、船标志和设施符合要求。航道维护管理船舶外观整洁、作业文明、生产安全。
(三)航养费征收:
1、航道养护费征收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交通部《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到依法征收,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2、航养费征收大厅做到环境整洁,标志醒目,管理制度健全,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程序、船舶报停规定和办理程序公示,服务范围、服务公约公开,履行服务承诺。
3、航道管理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禁止在水路上乱设站乱收费乱罚款的通知》(交水发[1999]357号)。航道上设置的各类检查、监督和征费站点符合规定要求,无“乱设站”现象。经批准的各类站点应对外公布设站的批准文号、批准单位、工作范围、举报电话等;涉及收费的,要对外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单位。
4、航道养护费征收和罚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无“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没有违规新设收费、罚款项目或提高收费、罚款标准问题;收费、罚款一律凭《收费许可证》或《罚没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和罚款,统一使用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监印)的票据;无截留、挤占和挪用规费现象。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
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对通榆河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养护和管理,依法查处新建碍航设施,确保航道通航保证率达到100%、航标正常率达99%、护岸完好稳定,维护及时;对照国家《内河助航标志》和《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江苏省航标细则》,对已设航标开展检查,确保航标符合规定要求;按照创建要求,负责创建宣传标牌的设置和安装;按照盐城市交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对通榆河等主要航道开展专项整治的通告”精神,牵头组织对通榆河违章设施的专项整治工作。要迅速组织人员对通榆河创建工作量进行调查,将通榆河创建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明确质量标准和时间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航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验收《评定办法》,逐项对照,按照创建计划进度按期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对通榆河岸线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创建要求按期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对违规使用岸线的砂石场等进行清理,并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对在通榆河设置的定置渔具进行调查处理,按照创建要求按期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对违规设置的渔具进行清理,并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供电、电信、广电等部门要及早安排,迅速调查工作量,按照《江苏省架空电力、电信线跨河净高尺度》标准,将不符合跨越通榆河的电缆线、电信线(通讯光缆)、有线电视线等跨河缆线进行整改,确保在9月底整改到位。
林牧业部门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对在通榆河设置的航标周围的树木进行清理,确保航标周围无影响航标功能正常发挥效能的树木。此项工作确保在9月底整改到位。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做好通榆河专项整治工作和通榆河创建过程中的社会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
通榆河沿线各镇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沿河违章设施的清理整改工作,并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责任,督促沿河各单位、业主按期完成清理和整改任务。并认真做好创建过程中各类矛盾的协调和处理。
三、统一步骤,统筹安排,确保创建工作按期完成
通榆河创建“省级文明航道”工作列入省交通厅和盐城市交通局2005年文明航道创建工作安排,创建标准高,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有计划、按步骤统筹安排,才能确保通榆河创建“省级文明航道”的任务按期完成。
1、建立组织。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张建洋为组长,政府办、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供电、电信、广电、林牧、公安以及通榆河沿线各镇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通榆河创建“省级文明航道”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创建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各相关部门和沿线各镇政府都要成立相关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创建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处理与协调工作。
2、制定计划。整个创建活动从6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共分六个阶段。第一阶段:调查研究阶段,通榆河创建“省级文明航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江苏省文明航道标准》的六项考核内容分辖区、分项目进行调查研究;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成立班子,建立责任制,拟定创建工作规划,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加强航政管理,联合水警、渔政、水利等相关部门,大规模的清除违章设施,完成永久性宣传标志的制作、配布和安装工作;第四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自查;第五阶段:巩固提高阶段,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回头看;第六阶段:检查验收阶段,迎接省检查验收。各相关部门和通榆河沿线各镇政府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和各自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计划,确保整个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宣传发动。市创建领导小组召开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负责人会议,专门部署通榆河航道创建工作任务,明确创建标准和要求,落实创建责任。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要根据会议要求,分层分级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并付诸实施。要通过会议、板报、标语、报刊和电视等形式加以宣传,反复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使之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参与、个个支持创建工作的浓烈氛围。
通榆河创建“省级文明航道”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交通基础建设任务,是着力把交通基础设施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树立行业文明新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不折不扣完成通榆河创建任务,为改善地方投资环境,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三先”目标作出贡献。
主题词:航道 文明 创建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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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
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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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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