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本市房屋安全管理网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房产管理所:
为做好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盐城市房产管理局下发的盐房发[2005]15号文件精神,落实本市房屋安全管理网络,结合我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的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1、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不仅要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还要承担起房屋安全的管理职能。各乡镇中心房产管理所已明确一名安全管理员(名单附后),各乡镇房管所应对所属辖区内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协调明确一名房屋安全管理员,及时建立房屋安全管理网络。
2、局将定期组织乡镇房屋安全管理员的学习培训,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房屋安全管理的台帐,以便实行动态管理。
3、根据盐城市房产管理局[2004]86号文件《关于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附后),对部分特殊房屋的安全要严格把关,应按照通知要求落实房屋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严要求,认识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房屋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工作,预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附:乡镇中心房管所安全管理员名单
大中镇中心房管所: 喻 海
新丰镇中心房管所: 于 磊
南阳镇中心房管所: 刘 晔
刘庄镇中心房管所: 杨 飞
大丰市房产管理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