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301X8/2005-0124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小海 发文日期 2005-04-01
文号 海政发16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05年全员负责制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一着不让、扎扎实实地做好全年的财税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财税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化各级对“经济决定财政、财政保证发展”理念的认识,明确财政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的运行机制,大力发展税源经济,精心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财政经济工作的组织力度,确保全镇财税目标的实现。

二、重点任务

按照《2005年小海镇财政收入任务分解表》明确的目标,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强化组织,抓好实施。

 1、重抓财源培植。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首先抓好财源基础建设,全镇各级组织都要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载体的盘活与壮大上。工业要通过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和技改投入扩大生产经营,提升效益总量增加对财政经济的供给;农业要通过加速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保证税费任务的完成;第三产业要通过拓展经营空间,优化经营手段实现利税丰盈的目标。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小海发展我发展”的观念,把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实现部门自身发展的落脚点,把部门工作融入全镇经济建设之中,着眼长远,着手当前,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帮助策划当地的经济建设,为之提供更加宽松的环境,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加便捷的服务,为开辟税源,壮大财源尽责尽力。

     2、严抓依法纳税。加强税法宣传,积极营造依法纳税、诚心纳税的税治环境。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树立按章纳税理念和财政贡献光荣的观念,根据镇政府下达的税收任务和财政预算内外征交指标,储备资金,主动上交,按时送库,足额到位。做到不拖不欠,不瞒不骗。对于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各村(居)要加大农村税费政策的宣传,集中精力清欠费改税以来的农业税,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畅通清收渠道,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引导群众把爱国家、爱集体的思想落实到税费清收的行动中来,并辅助以有效措施,培养鼓励群众主动清交各项税费,使之蔚然成风。

 3、强抓税费征收。要充分发挥征管职能部门主渠道作用。依靠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用足用活财政税收政策,做到“应征不漏,施征到边”,确保计划完成。财政、税务部门,一方面要根据全镇实际,力抓征收组织,排税源,订计划,交责任,压任务,列时序,抓进度,保入库,在加大固定税征收力度的同时,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全力加强对小税种的征收。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推行“低门槛准入,零距离服务”,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努力树立部门服务品牌,以好的服务形象取信于商、取信于社会。

4、加强协护税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协税护税网络的优质高效运行,建立一支由村组干部以及公安、司法、工商、交管、城建、村建、水利、农机等部门在内的覆盖全镇的协护税网络,全力支持财税部门进行依法治税。农业税取消后,要合理调集村组党员干部的力量,加大农业税清欠力度,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考核,落实纪律,依法、按法做好农业税清收工作。村建要认真做好房产交易中契税及建房营业税的代征工作,做到该征不漏;土管要认真把握好全镇砖瓦行业土源审批,对不能及时按章纳税的砖瓦企业,坚决停止取土审批手续;水利部门要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税费的代收代征工作;司法部门要认真把握好房屋买卖契税、营业税的征收工作,对没有缴纳契税及营业税的房产交易坚决不予公证;公安、工商、交管、城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各类偷逃税及暴力抗税行为要坚决给予惩治。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改变机关作风,增强财税工作意识,强化财税工作责任,协调各部门围绕财税工作尽力做好服务。机关领导和分工干部要主动为分管部门和分工单位排忧解难,整合力量,着力解决税费征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经常到分工点检查、督促,配合做好财税征交工作。

三、考核措施

财税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全员负责制。各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成员共同负责。镇政府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分块、分线对各单位各责任人实施财政工作专项考核,考核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办法进行。 

(一)、分块考核:

  国税、地税、财政根据收入完成情况与单位评先挂钩,国税全年确保完成630万元目标任务,争取完成680万元;地税确保完成270万元目标任务,争取完成320万元。要按照“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从头抓紧,一着不让,确保收入的均衡入库,从而保证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分线考核:

企业财税工作考核,按照《小海镇关于推进工业经济加快发展的激励意见》的相关精神执行。具体奖励办法:年纳税总额跨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纳税总额跨80万元,增幅4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年纳税总额跨50万元,增幅6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0.5万元;年纳税总额跨30万元,增幅8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0.3万元;

 村级财税工作考核,依据《小海镇村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的相关条款实施。

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考核,根据各项征缴项目和阶段任务的完成情况,落实相应的考核措施,从工资中切出一块用于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挂钩。

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关心财政、理解支持财政。镇三套班子及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全部分工到村及有关企业,主要责任督促指导所分工的村组及有关企业,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船税、以及其它有关税费,对所分工的村组及有关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达任务的,扣减13个月奖励工资及第四季度省标工资。

(此件发至各村(居)委会、镇直各企事业单位、镇机关和市驻海有关部门及分管领导)

附:小海镇2005年财政收入任务分解表

                                         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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