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
区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江苏省关于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开发区整体规划水平,加大项目推进速度,清理整顿部分项目用地多征少用、征而不用的现象。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
1、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坚决杜绝粗放占用土地现象,凡投入未达到规定的投资强度(每亩投入120万元人民币)或协议中明确的投资额度的,要积极实施扩能增量,力争尽快达到标准。
2、已建成的项目或投资额较大且经我区认可确需分期实施的项目,要搞好厂区内外和暂时未建设地块的绿化工程,严禁土地抛荒。厂区内绿化3月底必须实施到位。
3、少数多征少用、征而不用的土地,且项目尚未落实的,我区将会同国土部门依法无偿收回闲置土地。
特此通知。
大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05年2月16日
抄送:市委办、政府办,市国土局、规建局、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