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局办,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大丰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大丰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
(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11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国务院、省政府、盐城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确保全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盐城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及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和省、盐城市政府的部署,我市换发二代证的总体目标是:2007年12月前基本完成年满16周岁以上约62万公民的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
围绕这一目标,全市从2005年12月起,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集中换发证任务。其中,2005年12月底前,先行启动的9个派出所完成 2 万, 2006 年 1 月 1 日前所有户籍派出所全面启动,并在年底前完成 31 万, 2007 年底前完成 29 万。未满 16 周岁公民自愿申领证件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并予以办理,制发有效期 5 年的二代证。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和正在服刑、劳教的人员申领、换领二代证工作,待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安部有关文件下发后,按照文件执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于2004年3月14日成立了由宣传、公安、财政、民政、广电、物价、规建、房管、城管等部门参加的换发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今年11月28 日,又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市换发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镇政府、两区及驻丰各农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工作网络,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职责
(一)大丰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见附件)。
(二)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驻丰各农场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换发二代证工作;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协助市民政部门做好门牌编制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换发二代证工作中人、财、物等方面困难;掌握本辖区换发二代证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上报。其中,大中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街道办和居委会,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民政、规建、房管部门做好城区街、路、巷命名和门、楼牌的规范编制和楼房统一刷号工作,规范住址,确保群众及时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基层公安派出所职责:负责受理本辖区居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工作;负责核对户口资料和居民身份证信息,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与公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负责本辖区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清理纠错工作;动员本辖区公民集中换发二代证,采集照片、合成制证信息,并报送市公安局;对领取或接收的证件进行质量检验、核对、发放。
四、前期准备
(一)认真开展户口核对。结合实际,遵循边采集照片边进行户口信息核对原则,全面提高人口信息质量,确保常住人口信息采集率达100%,姓名、性别、民族、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6个主项信息的准确率达100%,做到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微机信息和本人实际情况五一致。
(二)规范地名标牌编制和门牌的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公安部《办理公民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件工作中住址项目填写规范》的要求,对公民住址项目进行规范。城镇居民住址填写基本格式为:行政区划+标准地名+门(楼)牌号+门(楼)详址。“标准地名”指民政部门审批命名的街、路、巷、胡同、里弄等名后,可并列小区名称,如健康路健康小区。门(楼)详址填写格式为××幢(栋、楼、座)××单元××室(号)。城镇集体户口居民住址填写参照上述规范,不得以单位名称填写。幢(栋、楼、座)、单元、楼层、户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平房不填写单元号。农村居民住址填写格式为:行政区划+村+门(楼)详址。镇辖区有街、路、巷的,按××镇××街(路、巷)××号填写,门(楼)详址填写格式为××组××号。
对城区命名不规范的住址,市民政部门要遵循上列原则重新确定;对主管的城区门牌未编制装订到位的,以市民政部门为主,公安规建、城管、房管等部门及辖区公安派出所配合,大力发动社区民警、辅警人员和居委会干部、治安积极分子抓紧进行编制、装订,确保所有居民住址规范,门牌号不缺、不重、不漏。个别集镇门牌号码未编制装订到位的,相关派出所也要积极会同居委会抓紧进行。对于农村一些老弱病残的居民,当时未发放门牌的,应遵循就近的原则,补充其子女的门牌号码。
(三)抓紧做好居民身份证重错证号的纠正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强公民身份号码编制的日常管理、规范录入、升位等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产生新的重错证号,对于已有的重错证号,应遵循迁入地修改原则抓紧修改,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变更。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错证号和身份证其它项目差错,给群众造成损失、带来麻烦的,要由有关责任人承担损失,并赔礼道歉;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要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先行启动阶段(2005年11月底)
根据盐城市二代证领导小组要求,年底前我市必须完成2万人的换发任务。市公安局根据实际,已确定城北、城南、白驹等9个派出所于11月份先行启动换发二代证工作。11月中旬着手完成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人像采集设备安装调试到位,11 月下旬争取全面启动。
(二)全面启动和集中换发阶段(2005年12月—2007年11月底)
2005年12月底前,全市其余15个户籍派出所必须完成人像采集系统的安装调试、相关人员的培训等工作,2006年1月1 日起全面启动换发工作,在 2 年时间内完成对全市所有应换证人员的换发工作和 16 周岁以下自愿申办二代证人员的申办工作。
(三)总结迎查阶段(2007年12月份)
各镇换发工作基本结束后,要组织自查,及时查漏补缺,认真总结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做好资料积累,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换发二代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高我国人口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信息化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国家加强社会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科技进步和综合国力的具体体现。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是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和为民服务意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换发二代证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基层换发证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协作、互相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换发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围绕工作目标、任务,超前做好户口核对、信息纠错、人员培训、经费预算、设备采购等准备工作,保证换发证工作进度和质量。对农村五保户、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对象、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以因自然灾害、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享受政府救济的城乡居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本费减免等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在换发二代证工作中,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坚决杜绝搭车收费和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等问题的发生。
(三)抓好宣传发动。宣传、广播电视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其它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换发二代证工作和《居民身份证法》的学习宣传相结合,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单位,发放《致全市居民群众的一封信》,告知群众办理二代证的意义、目的和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让群众知情办证。
(四)确保工作质量。在二代证人像采集和制发证过程中,要强化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严格执行公安部制定的二代证标准,严把质量关口,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抓好申领受理、人像采集、信息核对、数据传输和证件验收、分送、领取等各个工作环节,防止发生各类差错和问题,确保群众在规定时限内领到合格证件。要做好一代证、二代证的衔接管理,对未换发二代证的地区且年满16周岁公民急需申换补领身份证的,公安机关要继续制发临时身份证,保证群众正常工作生活不受影响。
附件:
大丰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市换发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及国务院、公安部和省、盐城市对换发二代证工作的部署要求,决定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换发二代证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二、市换发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领导小组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具体职责:
1、提出换发证工作中重大事项的意见、建议,负责向市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和盐城市二代办报告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组织实施;
3、协调、指导各单位履行二代证工作职责;
4、负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会议的组织,重大决策的调研、论证;
5、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全市换发证工作信息通报,推动和指导各乡镇换发证工作顺利开展;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及其他应承担的事项。
三、市换发第二代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公安局:(1)负责全市换发证工作的有关业务指导;(2)组织、指导开展户口核对和门(楼)牌清理整顿工作,组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3)负责解决本地公民身份号码的重错号问题,确保公民身份号码在本地区的惟一性和准确性;(4)负责对公安派出所报送的制证信息进行审核、证件签发,并报送市公安局审验;(5)对领取或接收的证件进行质量检验,并分发(送)到公安派出所;(6)组织、指导本地居民身份证查验、核查和日常管理工作;(7)其它应承担的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换发二代证宣传工作,协调电视台、广播电台、大丰信息港等新闻媒体开展换发证工作的宣传报道。
3、市财政局:(1)负责应由市级财政开支的换发二代证工作所需经费的审核与保障,落实特困户、低保户居民申领二代证工本费减免补助经费;(2)落实采购换发二代证相关设备的招投标工作;(3)负责全市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票据的核发管理,监督公安部门依法收取工本费。
4、市民政局:(1)负责做好与二代证相关的地名标准化命名、更名、撤销和门牌编制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城区居民门牌编制管理、装订工作,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公安部门;(2)负责做好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农村特困人员首次申领二代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审核把关工作,并及时将享受减免政策人员名单提供给公安部门;(3)负责居民身份证信息在全市婚姻登记中的应用。
5、市广电局:负责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大丰信息港等媒体开辟宣传专栏,经常性地利用滚动字幕等手段,向全市居民群众大力宣传二代证换发的意义、目的和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及时报道二代证换发工作的进展情况。
6、市物价局:负责核定换发二代证工作中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监督收费标准的执行。
7、市规划建设局:负责督促新开发商用、住宅小区开发单位及时报市民政局规范命名和做好楼牌号编制工作。
8、市城管局:负责对换发证期间城区二代证宣传标语和横幅的张贴、悬挂申请特事特办,及时审批。
9、市房管局:负责根据市民政局编制的城区楼幢号,指导、督促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开发房屋的统一刷号,规范城区楼幢号。
10、市教育局:(1)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2)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在集中申领二代证期间做好组织工作;(3)负责居民身份证信息在全市高考、自考和各类学籍管理中的应用。
11、市司法局:协助做好全市服刑、劳教人员申领、换领二代证工作。
12、市人武部:协助做好现役军人申领、换领二代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