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81967017/2004-0110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04-08-30
文号 大价管(2004)105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明确学校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关于明确学校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

 

市供电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办发[2004]9号《关于明确学校用电价格政策的函》和盐城市物价局盐市价发[2004]115号文件通知精神,就学校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为了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用电(不含校办企业)一律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以上通知,请与大价管[2004]10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并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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