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04-00261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4-04-28
文号 大政发〔2004〕70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大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交通铁序,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市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月活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省、盐城市关于开展“两查禁一整顿”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实施力度,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点部位和突出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各类道路

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断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品味,全面推动“平安大丰’’建设的顺利进行。

    总的原则:整体规范、疏堵结合、政策配套、分步实施、行政推动、市场运作、标本兼治、确保稳定。

    二、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这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是:

    1、市区非标准残疾车;

    2、无牌无证和未年检年审的二轮摩托车;

    3、全市道路危桥险段;

    4、市区营运车辆的经营秩序;    

    5、酒后驾车、超速超载、不戴安全头盔、乱闯红灯、逆向行驶及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6、非法生产、改装、销售非标准残疾车的窝点;

    7、农用车、拖拉机的违法违章行为。 

    通过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月活动,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1、初步建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格局,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2、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扎实有效,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维护交通安全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3、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无牌无证、酒后驾车、超速超载、不戴安全头盔、乱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参加检审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明显减少;

4、全市道路营运市场铁序明显好转,市区公交车、出租车、人力三轮车营运行为进一步规范;各类营运车辆道经营、乱停乱放、随意上下客等影响市区交通畅通的总量得到有效治理。

5、全市道路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改,道路安全通行条明显改善;

6、交通事故受伤者快速抢救机制逐步建立。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连春同志任总指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翠萍,市政府副市长陈相凤、冯旭松、张建洋,市政协副主席肖乐农任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市监察、安监、公安、交通、城管、农机、广电、工商、质监、民政、教育、卫生、物价、劳保、信访、总工会、残联、大中镇等部门和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综合秘书组、整治执法组、宣传教育组、来访接待组、督查指导组,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分别兼任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月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7日)

1、广泛宣传。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作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突破口,在整治之初就开展强力度、大范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并将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整治工作始终。市里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干群大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板报、画廊、标语、传单等各种宣传阵地和工具,利用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各职能部门要围绕各自整治的重点,把整治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详实地向、群众宣传到位,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各镇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针对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交通特点,制作《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户农户家中。市区要印发《致全市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户居民家中。市公安局负责全市外部大环境的宣传,张贴通告,悬挂标语横幅,积极营造浓烈的氛围;市教育局抓好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作宣传板块在学校巡回展出,开展交通宣传讲座,使全体中小学生普遍受到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市广电部门要在大丰电视台开辟整治专栏节目,做到每周有二档专题报道,每天新闻中有整治消息,及时宣传各地整治的动向和进展,剖析典型案例,曝光违章行为,向社会公开打击处理情况,壮大整治声势。

2、深入核查登记。

(1)全面核查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摸清底数。各镇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的二轮摩托车和驾驶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做到不漏过一个无证驾驶员,不漏过一辆无牌车辆,逐户逐车逐人见面,登记造册,建立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台帐。对无发票、无合格证、车架号和发动机号不全或有盗抢嫌疑的二轮摩托车报市公安部门统一开展核查。对非法拼组装和报废的二轮摩托车报市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报废,对未参加年审和无牌无证的人员、车辆,要督促当事人尽快办理,可以由辖区派出所收齐证件,联系公安车管部门办理。

(2)全面核查市区非标准残疾车及其驾驶人员底数。由市公安部门牵头,民政部门、残联配合,对市区非标准残疾车进行清查,摸清底数和驾驶人员状况。对车辆要查清车辆型号、购车日期,对驾驶人员要查清是否为残疾人,是否为下肢残疾,建立统一的台帐。市民政部门负责核查残疾人底数和残疾证发放情况,并将台帐提供给市公安部门。

(3)全面排查市区人力三轮车底数。由市城管部门负责,对市区人力三轮车进行清查,摸清底数和车辆拥有者基本情况,建立台帐。

(4)全面核查非标准残疾车的改装、销售点。由市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对全市非法改装、销售非标准残疾车的窝点进行排查,登记造册。

(5)全面排查清理无牌无证、报废、拼组装和异地办牌办证的农用机动车和拖拉机,由市农机部门负责

(6)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由市交通部门负责,着重对全市道路的危桥险段、县乡道路的标志标线标牌进行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8日至5月25日)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围绕整治重点,开展整治行动。

1、关于非标准残疾车,采取“限、堵、挤、疏”等措施,分步实施,逐步将其清出市区。一是“限”。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市区主干道进行科学研究分析后,划分设置非标准残疾车、人力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四类禁行时间和路段;二是“堵”。由公安部门组织优势警力进行集中执法,重点查扣处罚驾驶非标准残疾车的非残疾驾驶员和不按规定路线、规定时段行驶的驾驶员,通过不断的查扣、处罚,增加其运行成本,促使非残疾人主动退出非标准残疾车营运;三是“挤”。市交通部门对出租车、公交车市场实行公司化运作,公开出让经营权,适当降低出租车起步价,增加市区公交车密度,通过市场杠杆的作用来逐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四是“疏”。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措施,对主动退出市区的非标准残疾车营运的下岗职工,优先安排就业。市民政、残联做好企业与主动放弃非标准残疾车营运残疾人的就业对接工作,对接纳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税务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减免税;对于愿意从事摆摊设点的非标准残疾车驾驶员,城管部门要帮助为其划定摊位,工商部门主动帮助办理有关证照,减免有关规费。

2、关于货运车辆,一是由市农机部门依法查处无牌无证农用车、报废农用车、变型农用车;二是由市规划、交通、城管等部门,根据便于生产、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实际,在城区划定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固定停泊点,实行统一管理;三是由市公安交巡部门划定市区上述货运车辆通行路段和时段,实行限进限路段行驶。

3、关于人力三轮车,由市城管部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取缔无证经营车,实行总量控制、统一标识、集中管理、限时段路段通行,定点停靠,规范运营行为。

4、关于非标准改装、销售非标准残疾车的窝点,由市工商局、质监、公安等部门,集中力量,依法予以打击、铲除,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危桥险段,由市交通部门落实整改,并建立健全县乡道路标线标牌;对市区流动摊点、路边店、马路市场,由市城管部门打击取缔,工商部门配合;对各镇辖区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障碍物、流动摊点、路边店、马路市场,由各镇牵头整治。

6、关于无牌无证、未年检年审的二轮摩托车,市区和国、省、县道由市公安交巡部门上路查扣,依法处理;对农村暂停使用或在乡村道路上行驶的,由各镇牵头,组织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逐门逐户做工作,运员办证和年检。

7、关于酒后驾车、超载超速、不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逆向行驶、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由市公安部门组织力量,以204国道、226省道、沈方公路和市区“三线一点”为重点,集中开展查纠处罚。市监察部门、市级机关党委负责对全市党员干部模范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督查,对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章驾驶机动车等行为进行曝光通报,情节严重或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巩固深化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一是建立市区机动三轮车管理长效机制。市公安部门要落实路段承包,对新出现的非标准残疾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市交通部门要在市区大力发展出租车,适当降低出租车起步价,市区到镇要发展公交车,运用市场化运作,挤压机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空间。同时在市区尽可能地规划开辟停车点,对营运车辆实行集中管理。市民政部门要严格残疾证发放。各镇要做好本辖区内残疾人的安置优抚工作,禁止残疾人利用非标准残疾车到市区非法营运。

二是建立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对各镇辖区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进行量化,制定工作目标,落实机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列入绩效考核。对达不到目标的,在年终评先和个人晋升时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市政府制定全市性宣传教育中长期工作计划,各镇、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当作经常性的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利用各种形式和机会,正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使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和法治意识有较大的提高。

四是建立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抢救应急机制。市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伤者的抢救工作,简化手续,实行“首诊负责制”,为交通事故伤者抢救建立“绿色通道”,尽最大可能减少交通事故的死亡率。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照全市整治目标,制定详实周密的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从动员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到检查验收,每个环节都要抓细抓实。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头。

2、各司其职,协同行动。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各有关职能部门既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又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取得实效。各镇要切实牵头组织好本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积极调动农村基层组织的积极性,把农村机动车登记核查工作落实到村组。要牵头组织好由派出所、交管所、城管队、农机站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加大农村县乡道路的路面执法和管理力度。

3、明确责任,严格督查。市综合整治指挥部将各项整治任务分解到各镇和各职能部门,各镇和职能部门也要将任务逐层分解,落实到人。对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完成。指挥部督查指导组将经常性地开展督查,查宣传力度、查任务完成进度、查各镇、各单位重视程度,每周通报一次,整治结束后,指挥部将对整个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严格奖惩。同时,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教育情况、工作人员违法违章情况进行督查。

4、加强沟通,信息快递。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传递,互通有无,搞好协作配合,对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进度和典型事例要每天向整治指挥部综合秘书组书面汇报一次,重要情况随时上报。在5月31日前请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将综合整治工作总结上报整治指挥部综合秘书组(电话:3516888-60115,传真:351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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