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丰市能源节约综合利用先进奖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局办,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大丰市能源节约综合利用先进奖考评细则 》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四年十一月三日

大丰市能源节约综合利用先进奖考评细则

  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是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为了充分调动全市上下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积极性,落实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责任,全面提升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大办发[2004]63号文件精神,市政府设立能源节约综合利用先进奖,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一批能源节约综合利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节能降耗

(一)先进集体

考核对象:市各工业主管部门,各节约办,各镇经贸中心,重点耗能企业。

考核内容:

1、认真宣传贯彻《节能法》、《省节约能源条例》及其他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法律、法规、政策(15分);

2、按时报送能源消耗报表和能耗分析(15分);

3、产品单耗和产值综合能耗按市定额考核(15分);

4、制订各项能源基础管理制度,并行之有效(15分);

5、配合搞好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监测工作,并对产品单耗超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15分);

6、积极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技改项目,自觉淘汰高能耗产品设备(15分);

7、不折不扣地完成市能源办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10分)。

(二)先进个人

考核对象:市各工业主管部门、节约办、各镇经贸中心,各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人员。

考核内容:

1、认真学习宣传有关能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掌握一定的能源管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20分);

2、帮助企业实施节能技改,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30分);

3、深入调研,提出科学、可行的节能工作意见(25分);

4、认真分析本单位能耗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25分)。

二、推广应用散装水泥

(一)先进集体

考核对象:各水泥生产企业、各建筑单位。

考核内容:

1、积极组织宣传生产、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对推散工作的认识(30分);

2、有计划地增加推散设备投入,增强企业产“散”、推“散”能力(30分);

3、产销指标按年产或使用散装水泥1万吨标准计算,根据实际适当加减分(40分)。

(二)先进个人

考核对象:生产和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工作者。

考核内容:

1、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致力于生产和推广应用散装水泥(20分);

2、熟悉国家推散方面的政策法规,有较强的工作能力(30分);

3、积极为推“散”工作出谋划策,并取得较好效果(20分);

4、营销指标按年初计划考核,完不成的按比例扣分(30分)。

三、节约用水

(一)先进集体

考核对象:全市企事业用水单位。

考核内容:

1、用水管理。有组织领导、管理制度及年度节水工作总结、计划、收费管理情况,节水宣传等(15分);

2、计量管理。配有一、二、三级水表,计量仪表准确,统计台帐齐全,报表真实、及时(15分);

3、节约用水。有节水项目、技改措施,设备定期保养,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等(14分);

4、节水指标。工业用水重复率按行业标准考核,万元产值取水量等指标按企业标准考核(16分);

5、法制观念。认真宣传水法法规,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管理机构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手续和水资源管理“四个一”制度,依法及时缴纳有关规费等(30分);

6、退水水质。重视环境综合治理,有废、污水处理设施且运行良好,退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和《取水许可水质管理规定》要求(10分)。

(二)先进个人

考核对象:从事节水管理工作人员。

考核内容:

1、熟悉国家水法、水资源管理法等有关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并积极做好有关宣传工作(20分);

2、及时上报各种用水报表(30分);

3、积极为节水工作出谋划策,并取得一定效果(25分);

4、对本单位用水管理作出一定贡献(25分)。

四、电力需求侧管理

(一)先进集体

考核对象:全市供用电单位。

考核内容:

1、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电力管理法律、法规(15分);

2、建立健全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15分);

3、产品用电单耗按市定额考核(20分);

4、有节电技改规划项目,并积极组织实施(20分);

5、及时上报用电报表,并做好用电分析(15分);

6、定期组织电工进行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15分)。

(二)先进个人

考核对象:全市供用电工作人员。

考核内容:

1、熟悉电力管理政策法规,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20分);

2、有较好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20分);

3、“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意识较强,不发生影响系统供电或本单位生产用电的事故(20分);

4、为本单位节约用电提供好的建议措施(25分);

5、积极参加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15分)。

五、墙体材料改革及节能建筑推广应用

(一)先进集体

考核对象:市有关主管部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考核内容:

1、指标完成情况。市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年初与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实施考核;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产量指标为200万块(折标砖),并能及时报送统计报表(50分);

2、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92]66号文,省政府100号令及盐政发[1998]83号文件(25分);

3、领导带头重视墙改,把墙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5分)。

(二)先进个人

考核对象:墙体材料改革及节能建筑推广应用工作人员。

考核内容:

1、在新型墙体材料开展和组织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30分);

2、在新墙材推广应用中,认真做好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质量管理和定额工作,积极为建筑应用工作提供方便,创造条件,并做出较好成绩(20分);

3、严格执行墙改各项政策法规,精心组织落实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建筑应用工作,严格把好墙改发展基金的征收、管理关,成绩显著的管理人员(30分);

4、积极支持墙改工作,为墙改工作献计献策成绩显著的(20分)。

以上考核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各节约办具体负责,分项考核,统一汇总。

附:1、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先进集体奖励登记表

    3、先进个人奖励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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