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局、办、市各直属单位:
《大丰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丰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大丰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为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编办、体改办、水利局、财政局关于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03]13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初步建成了防洪、挡潮、除涝、灌溉、降渍、调水六大水利工程体系,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防洪安全保障和水资源供给保证,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是,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主要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职能不清、权责不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事企不分、机制不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国有水利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体制不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大量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因此,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通过改革,初步建立符合市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体制理顺、机制搞活、机构合理、人员精干、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运行高效。具体目标为: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二)改革的原则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主要遵循以下五条原则:
1.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确保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既要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又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碑,在加大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加大工程管理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问题。
3.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仲管珥责任、工作效绩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4‘坚持改革、芡展、稳定均衡的琢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5.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芡展协调一致的原则。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又要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及分级管理相结合。流域性水利控制工程原则上由市水利局实行统一管理,管理范围按照《大丰市贯彻(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足执行。
2、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各镇 (区)应依法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安全,限期消除险情。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主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和资严管理的责任。水管单位具体负责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工程的安全和效益的发挥。
3、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水管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其他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业主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二)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严格定编定岗。
1、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对其中既有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等经营性功能的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依其经营收益情况确定性质,完全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可进行转企改制;完全经营性的水管单位定性为企业。
我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具体性质界定如下:通榆河工程管理处、草堰翻水站管理所、三十里河闸管理所、新团河闸管理所、四卯酉节制闸管理所、川南灌区管理所、堤防管理处、川东闸管理所、大丰闸管理所、竹港闸管理所、王港闸管理所、四卯酉闸管理所、大丰港堤防管理站、大桥堤防管理站、草庙堤防管理站、万盈堤防管理站、南阳堤防管理站、大中堤防管理站、裕华堤防管理站、三龙堤防管理站、新丰堤防管理站、方强堤防管理站、城区防汛管理所以及各水利管理服务站共37个单位,均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
2、严格定编定岗。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编制按照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水闸X-程管理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江苏省泵站工程管理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苏编『2004]4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现状,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实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分离后的维修养护人员、公益性水管单位中从事经营性资产运营和其他经营活动的人员,不再核定编制。
(三)深化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加强水利工程管理。
1、根据水管单位的特点,分类推进人事、劳动、分配等相关制度改革。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管理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在按需设岗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按岗聘人,职工竞争上岗,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度;水管单位负责人由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方式选任,定期考评,实行优胜劣汰。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同时鼓励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灵活多样的分配机制,把职工收入与工作职责和绩效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工作特点、人员构成、经费来源等实际情况,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相分离的分配制度,使内部分配向生产一线、关键岗位、优秀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要努力探索多样化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逐步实行社会化和市场化。对于新建工程,应积极探索通过币场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管理。
2.规范水管单位的经营活动,加强国有水利资产管理,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加强水利工程目标管理考核评定工作,规范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完好。
四、积极推行管养分离。
实行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修养护分离,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推行管养分离一般可分三步走:第一步,在水管单位内部实行管理与维修养护机构、人员、经费分离。即将工程维修养护业务从所属水管单位中剥离出来,把从事大修理、机电安装等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专业设备集中到一起,独立或者联合组建维修公司、实业公司或水利工程物业管理公司等专业化养护企业,主要承担原单位或其他相关工程及设备的维修养护。维修养护人员的工资费用逐步过渡到按维修养护工作量和定额标准拨付。对维修养护人员落实项目责任制,实行合同管理;对管理运行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第二步,将维修养护部门与水管单位分离,但仍以承担原单位的养护任务为主。第三步,将工程维修养护业务从所属水管单位彻底剥离出来,水管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走上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的道路。为确保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的顺利实施,财政部门应保证经核定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
(五)规范财政支付范围和方式,严格资金管理。
1、根据水管单位的类别和性质,采取不同的财政补助政策和拨款方式。财政全额补助的水管事业单位,在严格水管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的基础上,其编制内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工程日常运行维修养护等基本支出,由财政部门负担。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主管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
根据定编定岗方案,全市水利管理单位现有在编职工371人,其中市直水管单位在职167人、离退休51人,水利站在职111人、离退休37人;全年支出资金1136万元,其中,市直属工管单位675万元,水利站461万元;资金支出的主要渠道为:财政预算内资金、水利工程水费和水管单位水土资源等综合经营收入。财政预算内补助资金确保逐年增加。
2、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为保障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适当调整水利支出结构,保证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及时逐年增加。
3、改革财政拨款方式。在严格水管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和科学制定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的基础上,要积极有序地对财政拨款方式加以改革,逐步将现行的按水管单位人员编制数拨款,转变为按水管单位人员工资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拨款。
4、严格资金管理。所有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水管单位必须按财政部颁发的《水管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工程折旧。要加强对防汛抗旱经费、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更新改造经费及工程折旧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经费的落实情况、水管单位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
(六)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1、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要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广开就业渠道,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支持和鼓勋分流人员大力开展多种经营,特别是与水利工程相关的旅游、水产养殖、农林畜产和建筑施工等具有行业自身优势的项目。利用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区域内的水土资源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要优先安排水管单位分流人员。在清理水管单位现有经营项目的基础上要把经营性项目的剥离与安置分流人员结合起来。在分流人员的安置过程中,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劳动、人事部门要做好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
2、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各类水管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转企改制单位有关养老保险政策,按市有关企事业改制规定执行。
(七)税收扶持政采。
实行管养分离后从水管单位中分离出来的维修养护企业,以及为安置水管单位分流人员而兴办的多种经营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八)积极推进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水管单位拥有土地、林木、水面等自然资源,以及工程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要按照立足自身、发挥优势深入挖掘、广培财力的思路,通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下大气力将这些资源、资产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对兴利项目,可采取“股份、承包、租赁,拍卖”等多种改革形式。其中,水利工程供水、旅游等项目可组建股份制公司;土地、林木、水面、房产、设备可由个人或集体租赁或承包经蓄;部分资源或资产在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可公开有偿出让。对相近或同一流域的水利工程,应积极鼓励其在供水、旅游等项目上,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以发挥规模效益。
(九)改善新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体制。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新建水利工程要实行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编制可研报告时要制定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管理运行经费来源,对没有管理方案的可研报告不予审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同步实施。工程竣工前,要完成确权划界工作。
(十)加强水利工程的环境与安全管理。
1、加强环境保护。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要遵循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符合环保要求,着眼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水管单位要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防护林(草)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下游生态用水需要。水管单位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应当避免污染水源和破坏生态环境。水管单位可爱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按水功能区划进行排污口管理,发现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时,应当及时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转报有关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治理措施。
2、强化安全管理。水管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规范操作,并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运行。利用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区内的水土资源开展的旅游等经营项目,要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水利工程原则上不得作为主要交通通道;大坝坝顶、河道堤防堤顶或者平台确需兼做公路的,需经科学论证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未经批准,已作为主要交通通道的,对大坝要限期实行坝路分离,对堤防
要限制交通流量。
(十一)加快政策措施建设,严格依法管理。
加快制定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保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水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维持水事秩序,维护水利工程的安全。
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主要由市水利局负责,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保障水管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改革方案,并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进行改革,确保水管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工作步骤,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工作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市水利局要根据各水管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和人员、资产的现状,实行分类指导,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三)时间要求。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在2004年年底前完成工程性质分类确定,实行管养分离,人员定岗定编、经费测算;2005年进行单位内部改革,各项财政性资金全部落实到位;2005年底进行完善和总结。
以上意见,请贯彻执行。
为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编办、体改办、水利局、财政局关于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03]13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初步建成了防洪、挡潮、除涝、灌溉、降渍、调水六大水利工程体系,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防洪安全保障和水资源供给保证,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是,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主要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职能不清、权责不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事企不分、机制不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国有水利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体制不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大量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因此,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通过改革,初步建立符合市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体制理顺、机制搞活、机构合理、人员精干、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运行高效。具体目标为: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二)改革的原则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主要遵循以下五条原则:
1.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确保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既要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又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碑,在加大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加大工程管理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问题。
3.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仲管珥责任、工作效绩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4‘坚持改革、芡展、稳定均衡的琢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5.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芡展协调一致的原则。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又要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及分级管理相结合。流域性水利控制工程原则上由市水利局实行统一管理,管理范围按照《大丰市贯彻(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足执行。
2、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的管理责任。各镇 (区)应依法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安全,限期消除险情。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主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和资严管理的责任。水管单位具体负责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工程的安全和效益的发挥。
3、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水管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其他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业主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二)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严格定编定岗。
1、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对其中既有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又有供水等经营性功能的水利工程管理运行维护任务的水管单位,依其经营收益情况确定性质,完全具备自收自支条件的可进行转企改制;完全经营性的水管单位定性为企业。
我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具体性质界定如下:通榆河工程管理处、草堰翻水站管理所、三十里河闸管理所、新团河闸管理所、四卯酉节制闸管理所、川南灌区管理所、堤防管理处、川东闸管理所、大丰闸管理所、竹港闸管理所、王港闸管理所、四卯酉闸管理所、大丰港堤防管理站、大桥堤防管理站、草庙堤防管理站、万盈堤防管理站、南阳堤防管理站、大中堤防管理站、裕华堤防管理站、三龙堤防管理站、新丰堤防管理站、方强堤防管理站、城区防汛管理所以及各水利管理服务站共37个单位,均为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
2、严格定编定岗。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编制按照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水闸X-程管理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江苏省泵站工程管理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苏编『2004]4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现状,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实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分离后的维修养护人员、公益性水管单位中从事经营性资产运营和其他经营活动的人员,不再核定编制。
(三)深化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加强水利工程管理。
1、根据水管单位的特点,分类推进人事、劳动、分配等相关制度改革。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管理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在按需设岗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按岗聘人,职工竞争上岗,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度;水管单位负责人由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方式选任,定期考评,实行优胜劣汰。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同时鼓励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灵活多样的分配机制,把职工收入与工作职责和绩效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工作特点、人员构成、经费来源等实际情况,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相分离的分配制度,使内部分配向生产一线、关键岗位、优秀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要努力探索多样化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逐步实行社会化和市场化。对于新建工程,应积极探索通过币场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管理。
2.规范水管单位的经营活动,加强国有水利资产管理,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目标管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加强水利工程目标管理考核评定工作,规范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完好。
四、积极推行管养分离。
实行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修养护分离,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推行管养分离一般可分三步走:第一步,在水管单位内部实行管理与维修养护机构、人员、经费分离。即将工程维修养护业务从所属水管单位中剥离出来,把从事大修理、机电安装等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专业设备集中到一起,独立或者联合组建维修公司、实业公司或水利工程物业管理公司等专业化养护企业,主要承担原单位或其他相关工程及设备的维修养护。维修养护人员的工资费用逐步过渡到按维修养护工作量和定额标准拨付。对维修养护人员落实项目责任制,实行合同管理;对管理运行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第二步,将维修养护部门与水管单位分离,但仍以承担原单位的养护任务为主。第三步,将工程维修养护业务从所属水管单位彻底剥离出来,水管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走上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的道路。为确保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的顺利实施,财政部门应保证经核定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
(五)规范财政支付范围和方式,严格资金管理。
1、根据水管单位的类别和性质,采取不同的财政补助政策和拨款方式。财政全额补助的水管事业单位,在严格水管单位人员编制管理的基础上,其编制内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工程日常运行维修养护等基本支出,由财政部门负担。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中列支。工程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主管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
根据定编定岗方案,全市水利管理单位现有在编职工371人,其中市直水管单位在职167人、离退休51人,水利站在职111人、离退休37人;全年支出资金1136万元,其中,市直属工管单位675万元,水利站461万元;资金支出的主要渠道为:财政预算内资金、水利工程水费和水管单位水土资源等综合经营收入。财政预算内补助资金确保逐年增加。
2、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为保障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适当调整水利支出结构,保证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及时逐年增加。
3、改革财政拨款方式。在严格水管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和科学制定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的基础上,要积极有序地对财政拨款方式加以改革,逐步将现行的按水管单位人员编制数拨款,转变为按水管单位人员工资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拨款。
4、严格资金管理。所有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水管单位必须按财政部颁发的《水管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工程折旧。要加强对防汛抗旱经费、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更新改造经费及工程折旧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经费的落实情况、水管单位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
(六)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1、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要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广开就业渠道,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支持和鼓勋分流人员大力开展多种经营,特别是与水利工程相关的旅游、水产养殖、农林畜产和建筑施工等具有行业自身优势的项目。利用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区域内的水土资源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要优先安排水管单位分流人员。在清理水管单位现有经营项目的基础上要把经营性项目的剥离与安置分流人员结合起来。在分流人员的安置过程中,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劳动、人事部门要做好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
2、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各类水管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转企改制单位有关养老保险政策,按市有关企事业改制规定执行。
(七)税收扶持政采。
实行管养分离后从水管单位中分离出来的维修养护企业,以及为安置水管单位分流人员而兴办的多种经营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八)积极推进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水管单位拥有土地、林木、水面等自然资源,以及工程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要按照立足自身、发挥优势深入挖掘、广培财力的思路,通过规范的产权制度改革,下大气力将这些资源、资产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对兴利项目,可采取“股份、承包、租赁,拍卖”等多种改革形式。其中,水利工程供水、旅游等项目可组建股份制公司;土地、林木、水面、房产、设备可由个人或集体租赁或承包经蓄;部分资源或资产在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可公开有偿出让。对相近或同一流域的水利工程,应积极鼓励其在供水、旅游等项目上,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以发挥规模效益。
(九)改善新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体制。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新建水利工程要实行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编制可研报告时要制定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管理运行经费来源,对没有管理方案的可研报告不予审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同步实施。工程竣工前,要完成确权划界工作。
(十)加强水利工程的环境与安全管理。
1、加强环境保护。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要遵循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符合环保要求,着眼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水管单位要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防护林(草)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下游生态用水需要。水管单位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应当避免污染水源和破坏生态环境。水管单位可爱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按水功能区划进行排污口管理,发现水质未达到水域使用功能时,应当及时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转报有关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治理措施。
2、强化安全管理。水管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规范操作,并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运行。利用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区内的水土资源开展的旅游等经营项目,要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水利工程原则上不得作为主要交通通道;大坝坝顶、河道堤防堤顶或者平台确需兼做公路的,需经科学论证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未经批准,已作为主要交通通道的,对大坝要限期实行坝路分离,对堤防
要限制交通流量。
(十一)加快政策措施建设,严格依法管理。
加快制定和完善水利工程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保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水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维持水事秩序,维护水利工程的安全。
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主要由市水利局负责,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保障水管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改革方案,并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进行改革,确保水管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工作步骤,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工作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市水利局要根据各水管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和人员、资产的现状,实行分类指导,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三)时间要求。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在2004年年底前完成工程性质分类确定,实行管养分离,人员定岗定编、经费测算;2005年进行单位内部改革,各项财政性资金全部落实到位;2005年底进行完善和总结。
以上意见,请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