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87471391/2004-0108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经济开发区 发文日期 2004-10-12
文号 大开管[2004]13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提高区内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率的通知

 

 

关于提高区内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率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提高区内建设项目用地的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利用强度,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遏制土地抛荒现象。经研究,对区内建设项目用地事项通知如下:

1、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效益。凡已经开工的项目要抓住晴天多的有利时机,打足人力、设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加强生产要素的调度,尽快投产达产,发挥投资效益。

2、抓紧成熟项目的开工。凡已签订进区协议的单位,要根据建设项目进区协议的有关条款,抓紧工程的勘察、图纸设计等开工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首期投入不得低于总投入的50%,用地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60%。各单位续建项目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手续,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3、已经进区的项目土地使用面积尚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或预留地面积较大的要抓紧二期工程的实施。对土地闲置面积较大、时间较长且项目一时难以落实的,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将逐步予以收回。

4、凡用地面积已经达到协议要求,但尚有部分闲置土地的要抓紧绿化配套,厂区内所有闲置土地也一律不得小种植,又不得荒芜。凡有荒芜将立即收回。

5、对用地范围内杂草、沟塘等要抓紧清理,在10月20日前完成绿化工程。

6、按原规划图要求进行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对项目用地暂时投入有困难的各有关单位要说明理由。一个月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划图绿化、硬化的用地或确有投入困难但未报开发区审批的,开发区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希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抓紧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大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0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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