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87471391/2003-0093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经济开发区 发文日期 2003-11-18
文号 大开管[2003]34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全区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办法

 

 全区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办法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区各项工作安全无事故,根据区领导干部的分工和机关相关局室的工作职能,特制定如下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安全工作领导及管理分工

全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陶步生同志担任,钱锡军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负责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区机关、区属相关企业、社区居委会、项目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分别由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社区管理局、国土规划局等局室负责落实。孙玉明同志担任区专职安全员,及时认真做好各类安全台帐资料的记载、整理、归档及安全动态管理等工作。

二、职能部门安全工作目标

1、办公室安全工作目标:

(1)办公区域、门岗、餐厅等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爆炸、有关设备重大故障和人员急性中毒事故;

(2)节假日办公室内的财产安全和电器电路的安全运行;

(3)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4)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完成危险源点的排查、评估,并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

2、经济发展局安全工作目标:

(1)企业职工因工死亡率为零,千人重伤率低于0.045;

(2)企业不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和急性中毒事件;

(3)企业不发生重大行车事故;

(4)锅炉、压力容器、行吊等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登记使用率达100%;厂长经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5)无私产、私销、私运、私存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为;生产经营化学危险品的企业必须证照齐全,规范运行;

(6)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进行“三同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7)督促企业开展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特种设备技术知识教育等;

(8)督促相关企业重点部位按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并达标;

(9)各类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台帐清楚、安全管理网络健全;

(10)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完成危险源点的排查、评估,并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

3、社会事业局安全工作目标:

(1)所辖范围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和急性中毒事件;

(2)不发生重大行车和沉船伤亡事件;

(3)有关浴室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验,登记使用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4)幼儿园、浴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电路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5)没有无证私产、私销、私存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

(6)对农村用电线路及大型农用机械定期进行督促检修,防止意外伤人事故的发生;

(7)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完成危险源点的排查、评估,并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

4、国土规划局安全工作目标:

(1)各类项目施工过程中职工死亡率为零,千人重伤率低于0.045;

(2)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秩序井然,无乱堆乱放建筑材料情况;

(3)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进行“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项目施工单位有施工资质,相关操作机械有操作许可证,并按规定要求安全施工;

(5)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按操作规程安全施工;

(6)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完成危险源点的排查、评估,并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

三、考核奖惩办法

1、考核对象:分管安全工作的有关领导;办公室、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国土规划局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

2、考核依据:

(1)以市安全生产监督等综合管理部门和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的情况为依据;

(2)对照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3、奖惩办法:

(1)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成绩显著的,在年终考核时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推荐报上级表彰,奖励标准由市开发区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

(2)不能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上述目标中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即视未完成目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所确定事故责任的大小,按市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大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0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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