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156K/1997-00072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大丰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1997-09-01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大丰市公安机关主要职能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全国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指导、实施、监督、检查公安工作。具有决策、指挥、协调和队伍管理的职能。主要承担全市政治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工作,为大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履行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起草有关公安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提出对策措施。

    3、负责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协助查处涉外案件。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组织实施对来丰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7、依法管理、指导本市内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8、负责维护本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9、负责对本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10、负责实施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承办劳动教养案件。   

    12、组织、指导禁毒工作,负责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14、负责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15、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开展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6、负责灭火救灾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导。

    17、负责本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管理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1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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