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园)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盐城市大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索引号 | 11320982K1308267XB/2023-13710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7-26 |
文号 | 大政规发[2022]3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盐城市大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园)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盐城市大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