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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升四项能力,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 访谈嘉宾:大丰区水利局副局长周淑兰
  • 访谈时间:2024年03月14日 11:00
  • 访谈地点:区在线访谈(政风热线)直播厅
  • 访谈摘要:3月14日,大丰区水利局副局长周淑兰做客政风热线(在线访谈)。今天周局长来到直播室主要就“着力提升四项能力,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网友们交流。
文字实录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听大丰人民广播电台政风热线(在线访谈),我是节目主持人韩晓雨。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请到区水利局副局长周淑兰做客政风热线(在线访谈)。今天周局长来到直播室主要就“着力提升四项能力,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网友们交流。周局长,您好!

    周局长: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很高兴来到政风热线(在线访谈)与大家进行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利局全体干部职工向全区人民问好!向一直关心和支持水利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真诚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回应,切实提高全区水利管理与服务工作水平。

    主持人:周局长您好!去年,受台风“杜苏芮”残余环流影响,京津冀等地遭受极端强降雨,引发严重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北京、河北、天津551.2万人不同程度受灾。严重洪涝灾害惊醒我们,防汛防台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请问我区今年是如何开展防汛防台准备工作的?

    周局长:好的,主持人。水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我区出现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气象干旱,农业生产灌溉收到严重影响,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精准调度,大旱之年依然实现粮食丰收。2023年,里下河地区多次出现特大暴雨,我区作为里下河地区重要行洪走廊,坚持大排大放,打赢了防汛防洪硬仗。今年,气候变化更趋极端,水旱灾害更易频发,我局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落实“八项机制”,推进“五大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保障河湖安澜、人民安宁。

    一是绷紧安全弦,建好防汛抗旱“责任链”。严格执行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区镇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逐层逐级确定行政和技术、流域性工程、城区易淹区域等防汛责任人。召开全区防汛抗旱会议,下发责任清单,把防汛任务细化落实到全链条、各环节、各岗位。强化防汛“五支力量”建设,重点对防汛物资进行清理核查,确保储足备齐;对应急抢险队伍人员信息进行核查,确保真实准确。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防台、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三项预案以及区洪涝与水量调度、城市防洪排涝治理两个方案,并围绕各类预案开展区镇村三级防汛应急演练,提高防汛抢险专业技能,增强处置突发水旱灾害事件的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战得胜。

    二是紧盯风险点,打好隐患化解“组合拳”。按照“查、改、督、销”闭环管理要求,认真开展汛前大检查活动,紧盯省定主海堤、沿海养殖圩堤、排涝挡潮闸站、城区低洼地段、农村重点圩区、主要行洪河道、在建水利工程等关键部位,查细查实查准各类险工患段、薄弱环节,通过实施防汛抗旱专项经费项目,推动工程病险问题整改销号,确保工程安全可靠运行。实施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川东港支河整治工程,疏浚整治河道54条,进一步畅通河网水系。实施三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在总面积51.46平方公里项目区内,整治河道7条,新(改、拆)建各类闸站24座,提升中型灌区抵御水旱灾害综合能力。实施城市防洪排涝治理项目,新建健康路一号和三号闸站、二号和四号防洪闸,疏浚福成河1公里,在同德村部东侧、双拥路等7处易涝点,新建排水管2230米,补齐城区防洪“短板”。同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斗龙港治理工程、四卯酉河整治工程等前期工作,力争工程早开工、早达效。

    三是突出早预判,下好精准应对“先手棋”。启动数字孪生智慧水利系统建设,打造防汛抗旱数据中心、5G+智能视频监控系统、防灾减灾应急预警模拟系统、应急指挥会商系统、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安全监测系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孪生技术,提升“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综合能力,筑牢防汛“数字堤坝”。汛期,密切关注天情、水情、雨情变化,加强与气象、住建、自规等部门协作,及时开展联合会商,科学预判汛情发展变化,努力提高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坚决服从省市防指调度指令,统筹考虑流域与区域、上下游、左右岸关系,综合运用多种措施,精准调度水利工程,做到防汛抗旱“两手抓”,全力保障全区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

    主持人:周局长您好!我在新闻上看到,我区正在实施农村河道整治管护专项行动,请问这个行动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是怎么安排的?

    周局长:好的,主持人。俗话说,“美不美,家乡水”,农村环境好不好,关键在于水美不美。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水环境、水生态,持续不懈地狠抓农村水环境治理提升,农村环境焕然一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提升。一是河长制工作有能有效。各级河长巡河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建立了区域联动巡河、联合管护协议、联席会议制度等协同共治机制,有效解决了一批涉河问题。健全完善村级河长工作站制度,打通了治河“最后一公里”。二是农村水环境持续向好。持续开展农村河道生态治理,截至2023年底,累计建成县乡农村生态河道 904.91公里,全区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41.9%,位于全市前列。坚持建管并重,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 8 次获评省级“第一等次”。三是“水美大丰”品牌更加闪耀。加大水文化挖掘力度,建成大丰区节水教育馆、白驹串场河水利风景区等一批水利文化设施,累计创建幸福河湖 29 条,营造了人水和谐浓烈氛围。

    去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围绕富民强村、产业振兴、环境提升等重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基层调研,每到一个村,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河道环境,调研过程后,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如何让河道管护工作更加贴近民心、顺应民意”这一课题。围绕这一课题,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分析全区农村河道河坡管护短板弱项,制定了《全区农村河道整治管护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加强河道河坡整治提升工作的具体目标和重点工作,着力破解河道河坡管护难题,全面提升农村水环境水生态。

    整治管护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主要分3块。一是集中开展河道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河道生态治理、村级河道和河塘沟渠整治等项目,对淤积河道进行治理,提升河道环境。加强河道水面保洁,严格河道水质监管,通过畅通水系、增殖放流、生态管养、共管共享等措施,构建良好水生动植物系统,提升河道自净能力。二是加快实施河坡综合修复。以清理河坡违规种植和非法占用为重点,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河坡整治,并按照适地适树适景原则,在获得河道沿线群众支持的前提下,利用河坡闲置土地种植生态护河经济林,发展河坡经济,促进村民增收,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三是大力推动沿线系统提升。全面开展河道沿线村容田貌、家前屋后、居民庭院环境整治,调动村民农户积极性,强化河道沿线公共空间治理,清理死角盲区,带动河道及沿线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本次行动强调靠前服务和群众参与,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和面对面讲解,提高群众对河道保护的认知度、支持度,另一方面鼓励村民集体参与模式,将河道资源的产值收益按照贡献分配给村民农户,形成共治共管共享格局。

    本次专项行动总共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2月),主要工作是全面部署农村河道整治管护工作,明确行动目标和要求。第二阶段是整治提升阶段(2024年2月-11月)。各板块、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行动方案,全面排查河道河坡管护问题,消除存量、遏制增量,集中力量加快整治。第三阶段是总结巩固阶段(2024年11月-12月)。各板块、各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建立常态长效管护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效,杜绝水环境“开倒车”。

    下一步,我局将与农业农村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动配合,加大宣传,加强指导,督促加快行动,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河道管护模式,强化治后管护,确保全区农村水环境持续改善、管护有力、稳定向好。

    网友来电:周局长您好,我在网上看到有防汛“五支力量”的表述,请问是哪五支力量?

    周局长: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防汛“五支力量”是由省水利厅为了加强全省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而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部署要求,建立健全防汛“五支力量”体系,指的是组织指挥力量、技术支撑力量、专业抢险力量、物资装备保障力量与社会动员力量这5个方面。这五支力量也是保障我区防汛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支撑力量,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从专家、人才、装备、物资等各方面深入统筹,其中水利专业抢险力量60人,社会动员力量2470人,配备了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防汛块石、土工布、钢管、编织袋、抢排设备等机械物资,确保汛期关键时刻拉得

    网友来电:周局长您好,我是经济开发区一家招商引资的企业,准备建设4栋标准厂房,听说还需要办理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可是我又没建在河边上,为什么要办理水土保持手续?请问什么类型的项目需要办理水土保持手续?

    周局长:这位网友,您好!关于哪些项目需要办理水土保持手续,其实与项目建设选址是否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相关。严格意义上,在大丰全域范围内,凡是开展涉及开挖土方(且面积和土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建设项目均要在项目开工前办理水土保持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七条: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等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在项目开工前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苏改委〔2015〕137号),我们大丰全部被列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根据《盐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盐政办发〔2018〕60号),大丰被列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盐城市大丰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盐政办发〔2020〕21号),大丰区划分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所以说,在大丰全域范围内,凡是开展涉及开挖土方(且面积和土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建设项目均要在项目开工前办理水土保持手续。

    具体如下: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含)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含)以上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含)以上不足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0.1万立方米(含)以上不足5万立方米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0.1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网友来电:周局长您好,请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什么标准征收,可以申请减免吗?

    周局长:这位网友,您好!建设单位拿到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至税务部门后,方可开工建设。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苏价农[2018]112号)文,现阶段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占地面积,每平米1元一次性征收,目前已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您可以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税务服务窗口办理缴费或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申报缴费。

    《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苏财综[2014]39号)文件,明确指出7种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二)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五)建设军事设施的;(六)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缴纳义务人可以对照上述7中情形看是否可以免征。上述免征情形属于穷尽式列举,其他不属于上述情形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减免水土保持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以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三倍以下的罚款。

    网友来电:周局长您好,我是新丰镇居民,最近几年发现我家门前小河内的水草越来越少了,水也变清了,河坡垃圾也不见了,请问局长你们水利局是通过哪些措施来实现的?

    周局长: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的来电!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不怨上游、管住自身,抓住干流、控住支流”要求,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河道漂浮物打捞工作。一方面,在通榆河、串场河等上游重点骨干河道,设置多个漂浮物固定拦截打捞点,配齐人力物力,全力拦截打捞骨干河道漂浮物;另一方面,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督促各镇(区、街道)扎实推进面上漂浮物打捞及垃圾清理工作,区财政予以资金奖补。另外,我局安排专人定期不定期对各地漂浮物打捞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交办,落实整改,确保辖区内河道水面无长时间集聚漂浮物、河坡无堆积垃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网友来电:周局长您好,温泉水资源开发是否过度了?我发现大丰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开发温泉旅游度假项目,温泉酒店越来越多,例如港区的半岛温泉酒店、恒北村原乡温泉酒店、大桥镇东方桃花洲温泉酒店等乡镇都有温泉酒店。像这样过度的开发温泉,对我们的地下水资源会不会有影响?

    周局长: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首据勘察,目前江苏全省温泉水赋存量较高,13个地级市三分之一的地区都有赋存,像扬州、南通、盐城是赋存量比较多的。温泉水具有矿产资源和水资源双重属性,所以国家对温泉水的开发使用是双重审批,由水利部门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监管。随着乡村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社会上对温泉水的开发兴起了一股“温泉热”。如何平衡地下温泉水的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水利部门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管控:

    (1)管住新增用水。在新增用水这块,水利部门通过科学规划加以引导,避免集中开采。在目前全省温泉水存量较多的情况下,还是可以适度开采的。严格按照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48号令),控制新增用水。

    (2)对正在开采的温泉水严格管控。目前,我区开采温泉水,相较其他地下水的开采量是少很多的。但由于江苏的温泉水主要富藏在800米到3000米的地下,开发后补给相当困难。所以必须从严控制、从严管理。“

    (3)加强监测保护。水利部门对地下水包括温泉水开发利用中的水位、水量、水质进行全要素监测,持续关注、严格管控地下水位下降、开发强度过大等问题。

    网友来电:周局长您好,请问水利部门在取水审批方面的行政许可是怎么要求的,如果想要办理,该怎么去申请?

    周局长:目前,我局的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已移交给区行政审批局。如果企业或者老百姓想要申请取水许可,由区行政审批局统一受理。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要求,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审批权限审批。目前,我省审批权限划主要区分在于取用地表水还是取用地下水,取水用途是用于农业还是非农业,以及取水量多少。具体为:农业取用地表水,设计流量取水量1立方米每秒以上,在市水利局审批;设计流量1立方米每秒以下的,在区行政审批局审批。非农业取用地表水,由省宏观经济主管部门立项、涉及跨设区市或者影响区域跨设区市的项目外,日取水量1万立方以上,需到市水利局审批;日取水量1万立方以下的,在区行政审批局审批。

    企业或自然人申请取水许可,需要自行或者委托有一定技术能力的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先进行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核,这一环节主要是确定申请取水量与我区总的水资源量以及水资源使用红线等约束性要求是否冲突,说得通俗点就是论证你所需要的取水量,我区的水资源供给是否能满足。水资源论证通过后,可开展取水工程设计工作,设计完成后进行取水许可审批。如果取水工程涉及占用、损坏河道堤防,还需要同时办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

    在获得水利部门的行政许可批复后,项目要按照《江苏省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验收管理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试运行满30天后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取水许可验收,提交相关验收申请材料。待水利部门验收合格后,发放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方可正式合法取水。

    网友来电:周局长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厂自己从河里取水是不是也要交水资源费啊?征收的标准是多少?

    周局长:根据水法律法规规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2014年,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新标准自2014年9月15日起执行。调整后,江苏省地表水水资源费为0.20元/立方米~0.40元/立方米不等,地下水水资源费为0.40元/立方米~10元/立方米不等。取用地表水自备水源。公共供水厂0.2元/立方米,高耗水工业行业0.3元/立方米,特种行业0.4元/立方米,其它各类0.23元/立方米。

    取用地下水自备水源。非超采区,在地表水源水厂管网到达地区,2.0元/立方米,在地表水源水厂管网未到达地区,1.8/立方米。特种行业4元/立方米;一般超采区,在地表水源水厂管网到达地区,3.0元/立方米,在地表水源水厂管网未到达地区,2.7/立方米。特种行业6元/立方米;地热水10元/立方米(不含矿产资源补偿费)。

    根据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可免征、缓征或减征水资源费主要有四种情况:(一)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从事农业生产(限农业灌溉用水,不包括经营性用水),暂缓征收水资源费;(二)乡镇供水中供农民生活用水部分,暂缓征收水资源费;(三)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计划用水部分减半征收水资源费;(四)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其他免征、缓征或减征水资源费的情况。

    网友来电:周局长您好,我想问问工业水费有哪些分类?其水价各是多少?

    周局长:这位网友你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工业水费分为消耗水、循环水、贯流水三种,其中消耗水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蒸发、飞散、风吹、泥污带走、产品吸收等途径耗用的水量,消耗水的水价是9分/方。循环水是指在确定的系统内,生产过程中未被耗用,使用后水质达到规定标准可直接排放,或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仍进入原供水系统的水量,循环水的水价是2.25分/方。贯流水是指用后仍进入原供水系统,水质符合标准,水量不变,仅损失一级水头的水量,贯流水的水价是3.6分/方。

     网友来电:周局长您好,有的年份水稻种植的时内河水位低,沿海水闸又在开闸放水,农户打不到水,望水利部门帮助解决?

    周局长: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我区沿海挡潮排涝水闸主要有三里闸、兴垦闸、大丰闸、四卯酉闸、王港新闸、竹港新闸、川东港新闸7座,一直以来执行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统一调度指令进行开关闸。各级防指的调度主要遵循安全第一、统筹兼顾,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区域服从流域、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因此,当水位过低时,我局将按指令适时进行关闸保水,保证工农业生产用水。

    网友来电:周局长您好,请问如果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承诺,骗取中标,会如何处理?

    周局长:这位网友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网友来电:周局长您好,我们是开发区新引进的一家企业,最近准备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我想咨询一下企业接水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和资料,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周局长:好的。首先,企业用户可以到自来水公司城西供水服务大厅办理申请手续,这项工作会在1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成。提供申请材料2项:接水报装申请书、用水点平面布置图。

    办理完用水申请手续后,自来水公司内部开展勘察设计、安装验收、报户供水三个方面的服务工作,主动对接用户,缴纳费用,安装服务,挂表通水。接水完成时限要根据现场施工具体情况,区分为以下三种:一种是无需在建筑区划外增设接入管线的,第二种是需要在建筑区划外增设接入管线的,但不需要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第三种是需要在建筑区划外增设接入管线的,也需要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无需在建筑区划外增设接入管线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入;需要在建筑区划外增设接入管线的,在用户确认工程方案后,按照与用户约定的时间开始实施装表接入和验收,无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接入管线长度不超过100米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超过100米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增设接入管线且需要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接入管线长度不超过100米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超过100米的,25个工作日内完成。这位企业用户,贵单位接水具体需要多长时间,接到您的申请后,我们设计人员会第一时间到现场勘探设计,根据你们的实际用水需求,拿出工程方案,并告知您预估时间。

    网友来电:周局长您好,听说我区引进了长江水,请问农村居民现在吃的是通榆河水还是长江水?自来水水质如何,可以放心饮用吗?

    周局长:您好,为从根本上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盐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域外新辟水源地,2017年实施了盐城新水源地及引水工程,从京杭运河扬州宝应段引水,2018年9月底大丰支线正式建成通水。至此,我区供水模式以京杭运河新水源作为主供水源,通榆河为备供水源。目前我区自来水约80%取自新水源,20%取自通榆河。另外,我区从2015年起已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全区实现了自来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因此,农村和城市居民一样饮用水以长江水为主。

    大丰自来水公司建有“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膜处理”水处理设施,实现多级屏障供水安全保障;建成省二等实验室,开展CMA认证工作,对水源水、过程水、出厂水、管网水全分析指标常态化监测。根据近两年的大丰二水厂和通榆河水厂出厂水水质委托97项全分析、省级供水水质监督监测,以及区自来水公司水质自行检测结果,出厂水合格率达100%,出厂水水质稳定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同时,盐城市、大丰区供水主管部门以及卫健监督部门对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以及镇村供水的各项水质检测结果合格率均达100%,可以放心饮用。

    主持人:各位网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政风热线(在线访谈)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周局长的光临,同时也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周局长: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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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丰区水利局副局长周淑兰
      大丰区水利局副局长周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