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大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我局于2026年6月26日-2026年7月9日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网站对《盐城市大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2条意见:
1. 意见内容:附件3《盐城市大丰区工程类项目进场交易申请表》增加一行,由申请单位说明申请进场交易的理由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意见回复:部分采纳。拟将该表“招标单位”修改为“招标单位(盖章)”。
2. 意见内容:附件4《盐城市大丰区非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操作指引》第九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提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应在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发布(法律规定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修改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提交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应在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发布(法律规定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意见回复:予以采纳。拟将该条款内容修改为“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相关信息应在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发布(法律规定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盐城市大丰区数据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