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盐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我区人社部门结合大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际,草拟了我区《实施办法》,先后征求了各镇(街道、区园)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修改形成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9日。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便民服务中心13楼城乡居保中心1331室。 联系电话:82030619 电子邮箱:5668226@qq.com 附件: 1.《盐城市大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盐城市大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起草情况说明.doc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