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三至七月份医疗机构取消医保定点资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7 来源: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盐城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依医疗机构自主申请、经我单位审核研究决定,取消以下1家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资质,现向社会公示取消医保定点资质的机构名单如下:

序号机构名称取消日期
1盐城大丰奚新乔内科诊所2026年7月2日

自取消日期起,上述医疗机构不再承担医保定点服务职能,取消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示。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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