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分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16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确保衔接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现将2026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分配予以网上公告。

此次中央分配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草堰镇双河村、西团镇马港村、小海镇无泊村、三龙镇开明村、大中街道元丰村5个村实施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联系电话:0515-69188396。

附件:1、《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盐财农【2026】12号)

          2、大丰区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单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5日     


盐财农〔2026〕12号 关于下达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预算的通知 (3)(1) - 副本.pdf


扫描件_大丰区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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