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盐城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农牧〔2024〕8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27号)公布的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各镇(区、街道)报送了符合最新标准的自愿参加2026年度“先打后补”的畜禽养殖场备案材料,我局对各镇(区、街道)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现将补充备案的养殖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1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大丰区2026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场点备案申请情况公示表(第二批)
联系电话:0515-83513405
通讯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健康西路15号
邮编:224100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