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江苏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农〔2025〕4号)、《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盐财农〔2025〕32号、盐农财〔2025〕13号)、《关于2025-2026年省以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大农发〔2026〕37号)等文件要求,经主体申报、镇村审核、区级抽查复核等程序,现将2025年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15-83928038。
附件:大丰区2025年粮食规模种植主体补助对象公示名单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