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丰区2025年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补助申报条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4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2025年江苏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农〔2025〕4号),本次下达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中央资金724万元,绩效考核任务面积≥14.5万亩。根据通知要求,本批资金主要用于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能力。经前期摸排统计,我区2025年秋播小麦500亩(含)以上面积42万亩左右。现拟确定补助对象为种植小麦500亩(含)以上的主体。补助范围以各镇(区、街道)为实施区域,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高于10万元。已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不得再享受此项补贴。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0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3928038。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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