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丰区政府网站(http://www.daf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大丰区科技局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市民服务中心17楼西,邮编:224100,电话:0515-8382100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科技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围绕科技型企业培育、科创载体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依申请公开1条,机构概况1条,业务工作4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仍然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需进一步加强。

2026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秉持“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完善信息要素,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注重宣传重点科技领域信息,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重点抓好科技项目管理、科技型企业培育、科创载体建设等相关信息公开,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更新效率和频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