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区两码头泊位获省政府同意对外开放

发布日期:2025-07-08 来源:大丰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省政府批复同意大丰港区水运口岸二期码头1号和4号泊位对外开放。这是大丰港区发展和建设历程中的又一重大突破,对促进大丰口岸经济和港航事业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悉,二期码头1号泊位位于大丰港区二期码头工程北段,布置5万吨级散货泊位1个(水工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船舶设计),码头长260米,宽28米,年设计通过能力432万吨。二期码头4号泊位位于大丰港区二期码头工程南端后沿,布置5000吨级散货泊位1个,泊位长度139米,扩建码头结构长度109.5米,宽20米,年设计通过能力109万吨。

两个泊位自2013年开始筹建,于2021年建成通航并投入试运营。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两个泊位展现出了高装卸效率和稳定可靠的作业性能,有效降低了地区及周边企业的物流成本,缓解了港区通过能力不足的问题。

此次两个泊位对外开放的获批,进一步提升了大丰港区开放功能和核心竞争力,也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突破带来新机遇、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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