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大厅“公安出入境篇(一)”专题问答
问:普通护照签发: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答:需要以下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4)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申请人要提交户口本、出生证明或其他监护证明。
(5)国家工作人员要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问:普通护照签发:如果我的电子普通护照坏(丢)了,应当如何处理?
答:电子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我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报告。在国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护照;在国外,可以向我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
问:普通护照签发:我想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如何申请?
答:在国内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询问。申请人在办理电子普通护照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采集指纹及签名信息。
问:未满16周岁的人员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需要哪些材料?
答: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提交居民户口簿;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必要材料。
问: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情形有哪些?时限是多久?
答:公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留学报到、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的;
(5)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的;
(6)省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对经批准的,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如要咨询更多事项,可在周一至周五9:00-16:30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拨打公安出入境窗口电话:0515-8353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