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海洋渔船灾害性天气应急避险奖补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盐城市大丰区海洋渔船灾害性天气应急避险奖补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1日止,共7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渔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051569032609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051568858598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二O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