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持证动物饲养场、屠宰场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为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行为,降低养殖风险,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根据农业农村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25年4月,我单位对全区持证企业集中开展了年度报告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到3月31日结束,提交年度报告及相关材料的持证企业有72个。我局认真审查各场提交的2024年度书面报告、2024年全年养殖档案及平面图,对各场的疫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强制免疫、检疫申报、防疫消毒、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等防疫制度执行情况,防疫档案、养殖档案建立情况。
二、审查结果
经审查,2024年动物防疫年度审查通过的持证企业70个。
附件:《2024年大丰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度报告审查通过名单》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