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本机关编制《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录本机关的网站(网址:http://www.dafeng.gov.cn/)查阅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政府公开信息的范围与目录分类
1、机构概况
(1)主要职责
(2)内设、直属机构
(3)领导分工
2、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3、政策法规
(1)政策解读
4、重点领域
财政预决算
5、工作报告
6、其他
7、政策文件
8、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1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1、依申请公开
(二)政府公开信息的编排体系
本机关的政府公开信息按“类别——年度——生成时间”的体系编排;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文日期等内容。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本机关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dafeng.gov.cn/,咨询邮箱为dfgbgs@163.com。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位于大丰港经济区办公室,开放时间: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0515-83555061;传真号码:0515-83555086。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我们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部门的通讯地址:大丰港经济区中央大道1号管委会办公室321室,邮编:224100;联系电话:0515-83555061,传真号码:0515-83555086。
(二)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大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关电子邮箱(dfgbgs@163.com)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引号,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接收当面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监督电话:0515-83555064
附件1.docx
附件1:大丰港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法人/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编号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传 真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