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镇政府特编制《大丰区白驹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必要时随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录大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dafeng.gov.cn/)查阅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政府公开信息的范围与目录分类
1、政府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政府(办)文件;
3、政府重要会议;
4、政府重点工作;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6、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各类报告;
7、政府人事任免;
8、政府应急管理;
9、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s://www.dafeng.gov.cn/;镇政府设立的公共查阅室位于江苏省大丰区白驹镇大白路66号综合办公室,开放时间: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515-83612060 ;传真: 0515-83508060。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我们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传真申请)
本机关指定镇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的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大白路66号,邮编:224113;联系电话:0515-83612060;传真:0515-83508060。
(二)提出申请
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大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见附件1),具体网址为:https://www.dafeng.gov.cn/。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大丰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关电子邮箱(bjzfzwgk@163.com)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引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应当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监督电话:0515-69869910
附件1:
大丰区白驹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法人/ 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编号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传 真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 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 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