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我区正式实施盐城市照护保险政策,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了保障制度。据悉,截至2024年6月底,全区照护保险参保人数64万人,累计享受重度失能照护待遇人员4000多人次。今年上半年,受理照护保险申请1502人次,新增重度失能人员485人次,享受照护服务407113人次,基金支付1309.6万元。重度失能人员新增的服务人次同比增长49.8%,做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为我区参保失能人员提供照护保障,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
好的照护保险政策,要有好的管理措施。我区按时间节点全面开展照护保险承办业务,从初期探索运行到逐步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失能照护保险经办能力,让照护险惠及更多的失能人员及家庭。
加强准入管理,严格执行照护标准。不断完善业务内控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照护保险受理审核人员职责,从受理、初审、评估、稽查、复评等流程,严格执行重度失能标准,各环节形成制约、全程问责,推动照护险更好发展,在扩大覆盖人群、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实践。
完善管理措施,开展失能照护复评估。今年择优将1家医疗机构列为定点评估机构,改变原来独家定点照护保险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非医疗专业、缺少竞争的状态;确定复核评估对象,将享受重度失能待遇满1年、半年至1年、半年以下的人员,分别按100%、50%、20%比例随机抽取,列为本轮重度失能等级复评估失能人员;加强复评估及复核,大丰分局派出1名医保管理人员驻点定点评估机构,加强复评估业务管理。并派出2名有临床医疗专业的医保管理人员,对重度失能评估视频等资料进行复核,确保复评质量。截至6月底,完成对1000余享受失能照护待遇人员的等级复评估工作。
强化机构监管,规范服务行为。一方面,统一协议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照护保险服务协议文本,分别与2家评估机构和22家定点照护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约定了评估机构权利和责任等6类40项管理;分别与4家定点医疗机构、2家养老机构、1家残疾人托养机构、15家居家照护机构签订照护服务协议,规定了入住机构条件、服务项目及标准,并及时将服务信息上传至区照护保险服务中心动态管理。另一方面,加强稽核监督。今年上半年,通过线上线下稽查3210人次,发现部分服务公司存在不服务或假服务,不执行不符重度失能标准人员上报、领取照护基金等违规行为。其中,不符合待遇4人,及时终止待遇4人;不按协议管理638件违规行为,被追回基金65387.29元;约谈1家机构,要求整改到位等,并及时汇报医保部门会商处理。严格考核管理。对不符考核要求的,严格执行市考核规定,15家机构被扣除相应考核金;对多次约谈的机构,结合考核情况,给予暂停1个月新增照护人员服务资格等处理,不断强化定点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失能照护服务质量,切实管好照护钱,确保照护保险基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