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港盐农海昌农业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向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递交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申请3宗,合计358.776公顷,为池塘养殖(详见附件1),在《盐城市大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限制养殖区内。
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经审核上述申请事项符合发证登记要求,现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4日至4月13日,如对所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书面提出,逾期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予以发证。
特此公示。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水域滩涂养殖拟发证登记汇总表(2024-10-12)
2.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水域滩涂养殖拟发证区域测绘图(2024-10-12)
3.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水域滩涂养殖拟发证区域在《盐城市大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位置图(2024-10-12)
(地址:大丰区健康西路15号,联系电话69968353)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4日
盐城市大丰区2024年水域滩涂养殖拟发证登记区域规划中位置图(2024-10-1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