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随着我区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境内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逐渐增多,麋鹿、野鸭等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事件时有发生。为有效缓和人类发展与野生动物生存空间的矛盾,最大程度地维护和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由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现就保险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保险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保险范围
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保险责任
居民或流动人口在承保区域内,遭受野生动物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及财产损失补偿金,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四、保险方案
累计责任限额55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死亡、残疾责任限额20万元(其中每次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4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为200元。
五、保险人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当您发生野生动物致害时,请及时向中华财险进行报案,保留原现场并提供相关影像资料,咨询相关理赔事宜。
中华财险客服理赔电话:95585
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