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到202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大丰区政府网站(http://www.daf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大丰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大厦1533办公室,电话:0515—6885935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优化统计工作透明度,健全民主监督,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务公开,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2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3件企业申请事项2件予以公开,1件自然人申请事项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特别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定期通过《统计月报》、《统计年鉴》、《数据观察》、政府信息网等定期发布统计信息,方便公众查阅。明确专门科室、专门人员定期跟踪网上信息申请和查询;二是创新信息服务平台,创新网上信息发布新路径,初步实现从“面对面”到“屏对屏”,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三是提高信息公开质效,按照“应尽必进,能进尽进”,对统计信息服务事项进行定期统计监测、建立台帐。所有统计数据由综合统计科扎口、统计法治事项由政策法规科扎口,实现“只进一扇门”和“一个科室对外”,有效整合有限资源,实现政务公开成效服务基层企业和群众“最大化”;四是提升信息服务能力,整合政务公开人员力量,对信息公开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通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服务,有效提升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服务的满意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统计网站的信息发布和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部署,由局办公室、综合统计科负责政府网站等平台常态化信息发布,并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化标准化专题开展日常检查,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做到更新及时、内容准确,常态化进行内容更新;二是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为方便公众理解政策,建立了政策解读机制,对一些复杂政策,采用了图文并茂、简明问答、实例讲解等形象化、通俗化的形式开展深入浅出的解读。对政策的解读不局限与政策本身,对其政策背景、数据内涵、关联信息等一同进行解读,完善了解读工作机制;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条例,对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流程、处理程序与时限、申请收费情况进行了详细公开,收到申请后,应当场予以答复,如不能当场答复,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公开内容不得出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格统计数据收集、流转、发布等管理措施,避免统计数据误读误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做到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和程序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3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2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3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改进情况:加强统计微讯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在巩固现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更好地满足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