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逗,2001年12月入伍,曾服役于海军东海舰队,2014年11月从部队转业至大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现任刘庄中队指导员。
自参加交通管理工作以来,窦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秉承雷锋同志“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深入钻研交通管理业务知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交通管理工作中。
窦逗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国、省道日常巡逻,重大活动警卫安保等。每起事故发生时,他始终冲锋在前,认真勘查事故现场的每一个细节,通过细致的勘查和认真的分析,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由于工作表现突出,他曾多次被单位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十佳破案标兵”“交通管理尖兵”。其中,2018年被区交通警察大队嘉奖一次;2022年被盐城市大丰区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窦逗表示:“今后,我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交通管理模式和方法,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