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意见》(大发〔2019〕76号)文件精神,经村调查登记、镇审核初验、区验收确认,现将全区2022年现代农业(设施农业、种苗加工)奖补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本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83928038(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68853551(区财政局农业科)。
附件:大丰区2022年现代农业(设施农业、种苗加工)奖补验收情况公示表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