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提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购药便捷度,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评估,拟将以下24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16日(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0515-68859315。
附件:拟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
2023年5月10日
关于拟新增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的公示
为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提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购药便捷度,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评估,拟将以下24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16日(5个工作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0515-68859315。
附件:拟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