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到202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大丰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国际大厦6楼,邮编:224100,电话:0515-83927006)。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我局围绕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全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大政发【2018119号)等文件部署的要求。持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和标准规范,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根本目标,贯彻落实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专职、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认真对行政审批局类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并将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财政预算决算、就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录情况等信息均在网上发布。不断拓展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务网站的主渠道功能,强化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着力发挥窗口平台的直接公开效能,多渠道宣传营商政策,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热点,2022年度共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923条,政务微信公开618条,电子屏、宣传牌等方式公开321条。不断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组织自查自纠,设置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和程序办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8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4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3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4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上需要加强完善、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范围上、公开渠道和方式等方面还有待于拓宽,总体离上级文件精神还有一些的差距。因此,我们做了以下四点。一是全面把握,突出重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落实责任,保障实施。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保证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公开所制作或保存的项目信息。三是拓宽渠道、响应民意。拓展主动公开方式,将各类政务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及时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利用江苏政务服务网、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共享和公开。四是加大考核、完善监督。需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对工作有力、取得明显成效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扬奖励,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职尽责的,给以通报批评等对应的惩罚。将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

                            20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