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盐城市大丰区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报告》的决议
盐城市大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盐城市大丰区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