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丰区政府网站(http://www.daf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大丰区商务局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市民服务中心,邮编:224100,电话:0515-688550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组织领导,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认真对商务系统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并将应主动公开信息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均在网上发布。2022年度共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10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虽然在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尚不够系统,公开存在不及时现象。二是信息公开程度、信息分类把握不够准确。三是由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政务信息公开录入存在滞后的现象。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着力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定期收集条线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