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区委书记李志军在《盐城市“12345”在线平台10月份运行情况汇报》上批示“请各镇区、部门高度重视12345平台反映问题,快处快办,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满意。全区各部门、各镇区要高度重视平台反映问题解决,坚持以人为中心,快接快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主要领导批示,区平台立即向各承办单位发送通知传达领导批示精神,要求各承办单位迅速贯彻落实。大丰区12345在线平台对今年11月份群众诉求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现将11月份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运行情况
1、群众诉求量。11月份,应办工单3419件,办结工单3419件,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100%,超时工单3件,及时办结率99.91%;多媒体途径受理诉求共计178件,其中,人民网领导留言诉求14件,省政风热线诉求1件,盐城市长信箱诉求22件,区长信箱诉求52件,“一键通”工单89件。
2、诉求量分布。各镇、各街道、各区(园)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诉求量排前十名的为:大中街道(408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71件)、区公安局(260件)、新丰镇(182件)、区城市管理局(172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6件)、区卫生健康委员会(119件)、丰华街道(98件)、区交通运输局(105件)、经济开发区(101件)。
3、工单类型占比。11月份,在受理的群众诉求中,求助类2027件,占比59.29%;咨询类402件,占比11.76%;投诉类624件,占比18.25%;举报类311件,占比9.1%;建议类49件,占比1.43%,表扬类,占比0.17%。
4、热点诉求排名。11月份,受理的群众诉求中,排名前十的热点问题是:物业管理(234件)、农林水土(218件)、市容管理(209件)、违章搭建(203件)、环境保护(198件)、医疗卫生(163件)、民生保障(159件)、道路交通(150件)、政务服务(143)、车辆管理(137件)。
二、热点问题
11月份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主要有:一是中交美庐城红黄蓝早教退费的问题。11月份,区平台受理关于红黄蓝退费的诉求21件。因前期疫情影响,该早教中心课程未能正常开展,近期已经关闭。针对群众的退费诉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宗旨,主动作为,逐一进行协调,群众对处理结果均表示认可。二是东方汇贤居小区车位被占用的问题。11月中下旬,东方汇贤居小区业主多次来电反映外来车辆停放在小区内,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出行。经丰华街道核实,因近期小区西侧珺和府工程施工,导致工程车以及工作人员车辆占用小区内主干道和业主停车位。目前,物业正在计划安装道闸,登记小区住户的车辆信息,进一步加强小区进出车辆管理,恳请市民耐心等待。区平台配合部门做好解释工作。
三、办件质效
11月份,区平台继续开展“工单二次回访评价活动”,与上月相比,整体回访满意率有所提升。但仍有少数单位未认识到回访环节的重要性,忽视与群众沟通工作,沟通率较低的有:经济开发区52%,丰华街道55%。
区各有关部门整体回访满意率排前五名的为:大丰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局、移动公司、区发改委均为100%。
各镇、各街道、各区(园)管委会整体回访满意率排前五名的为:南阳镇、大桥镇、西团镇、白驹镇、小海镇均在90%以上。
四、满意案例
关于大丰港码头扬尘污染问题,区交通运输局接到诉求后,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并及时督促相关企业加大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更严格的抑尘处理措施,确保不发生扬尘污染。部门的迅速响应、高效处置获得市民认可。
关于表扬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尽职尽责问题,市民临近中午下班时间前至行政审批局A003窗口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唐建美和韩佳佳考虑到市民是从外地返丰办理业务的,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加班办理,市民十分感动,致电市“12345”平台予以表扬,对部门提供的热心服务表示感谢。
关于幸福小区西门线缆悬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因线缆杂乱无章,涉及部门较多,区平台第一时间与住建局沟通,住建局积极作为,主动联系城管局,并协同物业逐一核查,现悬挂线缆已全部移除。平台回访时,市民表示非常满意。
关于异地居民轻便摩托车无法在大丰上牌问题。区公安局接到群众诉求后,第一时间联系市民并给予政策性解答,为防止黄牛扰乱市场,按照盐城境内的机动车在本县区就近上牌的规定,工作人员了解市民特殊情况后,请示领导特事特办,市民表示感谢。
关于大沈路小海镇南团村北段路面有大量砂石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小海镇政府收到工单后,镇主要领导立即组织会商,明确分工及牵头责任人,并协同交通运输局安排施工人员到场清理,进行洒水降尘,同时要求所涉村负责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部门1小时内就处理完毕,得到市民高度赞扬。
五、存在问题
1、办理超时问题仍然存在。按照市平台要求,省工单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咨询、建议类事项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求助、投诉和举报类事项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部分单位仍存在工单超期、退单不及时现象。11月份,超时超期工单4件,经济开发区2件,交通运输局1件,广电网络公司1件。
2、责任意识有待强化。个别单位承办人在收到工单后,不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或实地核实,随意答复,导致群众不满意。刘庄镇农作物受损赔偿问题,6月21日,刘庄镇答复:“我办致电服务对象,告知近期将组织发放,村里正在走相关程序。”11月6日,市民再次来电反映一直未拿到补偿款,区平台派单至刘庄镇,11月12日,刘庄镇答复:“据了解,老百姓土地(承包地、十边地等)予以补偿,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费用不予发放。”经区平台沟通后,11月17日,刘庄镇再次答复:“经调查,该处为服务对象土地,村会计将进行登记好台账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