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编制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大丰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dafeng.yanche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丰区金丰南大街1号,电话:0515—8351345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规范和增加主动公开内容,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以及《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大机发4号)文件精神,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群众关切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目录。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利于监督的原则,编制了《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渠道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程序、监督电话等。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侧重从机关简介(领导分工、内设直属机构、主要职责)、业务工作、社会公益、部门动态、公示公告等多个方面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数据,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在人民日报、中国教师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学习强国、中国网、现代快报、今日头条、新华日报、中国江苏网、江苏新闻、江苏教育报、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新闻网、盐阜大众报、盐城电视台、盐城教育发布、盐城教育网、大丰日报、金丰廉韵、大丰教育发布、大丰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政府热线等国家、省、市、区各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三千多条,其中在国家级、省级媒体上主动公开信息243条,在盐城市级媒体上主动公开信息78条,在大丰区级媒体及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类共2102条,包括大丰日报124条,金丰廉韵54条,大丰教育发布1350条,动态新闻27条,公告公示18条,业务工作9条,社会工益12条,微信回应500条,信息公开指南3条,信息公开制度4条,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同时,利用12345政府热线公开回复1406条,书记、区长信箱二十多条。我局还开展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工作,梳理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编制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教师资格认定等外部流程图,建成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系统,实现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依申请回复规则,我局严格执行及时向申请人答复的原则,认真做好依申请回复。2021年度,我局收到群众在线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共接受并解答群众当面咨询约680人次、电话咨询约1860人次,大丰教育发布年浏览量约87万人次。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根据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筹建工作有关要求,我局重点配合江苏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提供了包括机构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行政执法事项、公共服务、政策法规等内容的信息文本及表格。其中,针对与教育有关的热点问题和群众经常性反映、投诉的问题,特别拟定了近20个常见问题的解答处理方法。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全区各类学校的详细情况,共采集了全区52所幼儿园(含民办)、35所小学、25所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高级中学、1所职业中学和1所特殊教育学校的校名、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学校简介等基础信息共1180条。同时,我局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做到管理制度化、服务标准化、工作高效化。在坚持“全面、深入、规范”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公开事权、人权、财权和阳光收费、阳光考试、阳光招生、阳光评优等内容,公开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凡需在网站公开的信息,公开前,必须填好相关表格,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全局依法行政的水平,教育行风进一步优化,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教育形象进一步改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按照“内容全面、标准统一、实时更新”的要求,我局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凡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生成之日起,原则上于3日内在大丰区政府网站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在“大丰教育发布”上按规范的信息公布形式发布。我局发布信息的主要平台是大丰区政府网站和“大丰教育发布”。今年对“大丰教育发布”进行了全面升级,突出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增强了网站的美观性和实用性,对政府信息、网上办事等事项进行分类设定,截至2021年底,大丰教育发布访问量大,文章阅读数多,留言无数,回复若干。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审、招生考试、转学服务等5大类的在线申报及办事指南服务,同时还提供多项表格下载服务,为申请教师资格、申报教师职称提供服务,按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和提出的问题。2021年上传各类教育新闻信息一千多篇,视频新闻信息二十多条。同时,我局还将产生的政府信息(政策文件类)及时报送区档案馆,方便市民查阅,在《大丰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开教育收费等相关政策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纪检派驻组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普教科、学前办、招生办、安监科、职社科、基建办、计财科、监审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作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在执行过程中逐步规范和完善各种制度。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生泄密事件,我局专门制定政府信息上网审批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上网发布程序,明确专人对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安全上网。

2.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新《条例》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政策文件,通过学习宣传和培训,机关全体同志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权利的必然要求,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是一项额外负担,而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思想认识上的高度统一,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在全区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对全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同时定期在局党委会、局务会上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年初,研究制定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中,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直属部门及各学校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了全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局机关对基层学校及下属单位或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督查,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年终,将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作为一项重要业务工作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1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区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组织领导机构不够强大,二是保密审查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路径不够宽广,四是业务培训形式不够多元,五是监督考核力度不够扎实,六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人手不够充足,工作能力还有待增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信息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3.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4.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为了能进一步强化我局政务公开的工作水平,提高信息工作质量,2021年,我局组6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增强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服务意识,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

5.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年底,局机关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个人创先评优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落实奖惩制度,进一步激发信息公开工作者的工作热情。

6.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人员编制紧张的情况下,通过补足人手,上下联动,以学促干等多种手段,充分挖掘和提升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业务的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