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7-14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于8月11日在我区切换上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旧系统切换涉及单位

人社、税务、医保部门,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村(社区)人社服务平台。

二、相关暂停办理业务事项

2021年7月22日18:00至2021年8月10日24:00将切换上线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期间暂停办理以下业务(部分业务暂停时间更早):

1.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2.人社经办机构窗口暂停办理社会保险、公共就业、人事人才相关业务,采用收取材料的方式,做好业务受理登记备案,待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集中补办理。

3.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暂停办理公共征缴业务,采用收取材料的方式,待医保系统恢复后集中补办理。7月24日18:00至7月25日8:00暂停定点医疗(药)机构刷卡,7月25日8:01恢复医疗(药)机构刷卡。

42021年7月20日18:00起,停止使用“企服宝”社保网办业务系统,2021年8月11日起,人社部门全面启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切换期间“大丰就业创业”APP部分功能、“我的盐城”APP、江苏政务服务APP的人社功能、“大丰人社”微信公众号及大丰人社自助服务机服务功能暂停使用。2021年8月11日重新开启,同步启用“江苏智慧人社”APP。

三、相关业务规则调整事项

1.业务经办期限。自2021年8月起,每月11日至次月6日办理次月单位参保职工人员增减变动、基数调整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缴款期限。自2021年8月起,每月7日至10日暂停办理对外社保业务,单位从11日开始缴纳当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款期限调整为征缴计划核定的当月月底,缴费单位应在月底前缴纳当月社保费。

3.2021年7月社保费缴款期限。为保障参保单位缴费权益, 2021年7月份核定的征缴计划缴款期限为2021年8月31日。

4.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选档。自2021年8月起,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默认为最低档。缴费人如需选择高档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小程序线上办理,也可到税务窗口申请调整。

5.自2021年8月起,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社保编码将发生变化,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需了解新社保编码的,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或拨打0515-12333查询。

6.参保单位可凭人社和医保的单位编码,灵活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缴纳社会保险费。

因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涉及人社、税务、医保等多个部门单位,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渠道,覆盖范围广,业务种类多,数据量巨大,切换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12333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0515-12366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大丰分中心:0515-69865018

特此通告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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