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12345在线平台对今年4月份群众诉求办理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现将4月份主要情况进行通报:
一、总体运行情况
1、群众诉求量。4月份,转派工单数4170件,应办数3200件,办结数3200件,盐城不满意办结工单数2件,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99.93%;多媒体途径受理诉求共计75件,其中,市长信箱受理诉求15件,书记信箱受理诉求18件,区长信箱受理诉求38件、“一键通”工单4件。
2、诉求量分布。各镇(街道、园区)、各职能部门诉求量排前十名的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55件)、公安局(303件)、城市管理局(289件)、大中街道(271件)、新丰镇(247件)、交通运输局(195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5件)、卫健委(166件)、经济开发区(125件)、丰华街道(122件)。
3、工单类型占比。4月份,在受理的群众诉求中,求助类2086件,占比50.02%;咨询类1004件,占比24.08%;投诉类661件,占比15.85%;举报类354件,占比8.49%;建议类65件,占比1.56%。
4、热点诉求排名。4月份,在受理的群众诉求中,排名前十的热点问题是:住房管理(745件)、民生保障(580件)、农林水土(350件)、科教文卫(312件)、市容管理(271件)、环境保护(249件)、道路交通(198件)、车辆管理(184件)、违章搭建(167件)。
5、满意度回访。4月份,平台继续配合区民政局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调查活动,共抽检群众有效电话2964通,听取了群众对服务商服务的意见或建议,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幸福指数。4月份,平台抽检行政审批局群众办事满意度回访电话913通,有效电话558通,不满意电话5通。
二、热点问题
4月份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主要有:一是新冠疫苗接种问题。4月份,市民反映新冠疫苗接种相关问题较多,共计26件,主要反映APP无法预约疫苗、村干部未及时通知村民接种疫苗、医护人员服务态度等问题。对此,区平台接到诉求及时与卫健委沟通处理,并做好解释安抚工作。二是买房退契税问题。网络热传“2016年后购买的房屋可以退契税”,多数市民纷纷来电咨询消息是否属实,对此税务部门表示,抖音中讲述的可退税情况有两种:一是缴税面积大于不动产证面积,形成多缴税的退税;二是有地方政府为拉动房地产市场实施的地方财政补贴,目前我区暂无相关政策。区平台配合部门做好解释工作。三是梅花湾景区烟花秀门票问题。5.1节假日,市民反映梅花湾景区烟花秀门票问题较多,3天诉求达40件。主要反映梅花湾景区临时限流,购买的观赏烟花表演门票无法使用、窗口无法退票等问题。区平台接到诉求后第一时间联系部门处理,给予市民指出了解决途径,并做好了解释安抚工作。
三、办件质效
4月份,我平台继续开展“工单二次回访评价活动”,与上月相比,整体回访满意率有所提升。但仍有少数部门未意识到回访环节的重要性,忽视与群众沟通,沟通率后三位为:丰华街道49%,草庙镇50%,经济开发区55%。
各职能部门整体回访满意率排前五名的为:医疗保障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均为100%。
各镇(街道、园区)整体回访满意率排前五名的为:南阳镇、白驹镇、西团镇、大中街道、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均在90%以上。
四、满意案例
1、关于金丰路与疏港路交界处道路指示牌破旧模糊问题,接到诉求后,交通运输局现场核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协商落实方案,并且举一反三,将监管范围内类似道路指示牌一并更换到位,部门高度重视得到群众认可。
2、关于幸福西大街安置小区11号楼南侧线缆垂落长期无人处理问题,电信公司接诉即办,虽然现场核实为其他运营商线缆,但本着安全无小事原则,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获周边住户一致好评。
3、关于群众接种疫苗出行不便问题,万盈镇主动安排车辆接送群众至医院接种疫苗,镇政府主动为民服务意识得到群众赞扬。
4、关于极端天气相关诉求处理问题,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响应,高效办理,第一时间为群众排忧解难。尤其是西团镇,在接到群众反映树木倒伏影响道路通行问题时,正值风雨最急时刻,村组干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冒雨移树,为群众回家保驾护航。
5、关于建议荷兰花海景区增加检票设备问题,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接到群众诉求后,第一时间联系景区落实整改,景区于当天立即和盐城旅游年卡中心联系,次日就加装了一套人脸识别系统,市民表示满意。
五、存在问题
1、超时超期答复现象仍存在。关于中交美庐城北门占道经营问题,处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住建局却在工单过期后30分钟答复:“物业公司已对流动摊贩进行劝导”。工单办理超时超期且答复内容简单应付了事,导致群众不满意。
关于经济开发区公墓管理问题,处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经济开发区在工单到期的前8分钟将答复意见提交至区平台,踩点办理,未给平台工作人员留足审核回访时间,导致工单超时,影响工单办结率。
4月份,各承办单位超时办理工单5件,其中,住建局3件、退役军人事务局1件,经济开发区1件。
2、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少数单位承办人在收到工单后,不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或实地核实,随意答复甚至退单,造成办理延误。如关于草庙镇道路修建问题,草庙镇首次答复:“此路属于县道,由公路站负责维修。”交通运输局答复:“交通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当事人,经核实,当事人所说道路不是县道,不在我局管辖范围。”平台退单至草庙镇后,草庙镇才答复:“此路相关部门已列入计划,准备设计,招投标,已与反映人联系告知”。
关于G204与大白路交界处红绿灯故障问题,公安局首次答复:“烦转交通局回复”。交通运输局答复:“该处信号灯已移交”,并添加移交附件。公安局再次答复:“我单位智慧交通指挥中心民警电话联系服务对象,交通指挥中心通过监控对该路口进行了核实,确认已修复”。上述工单流转多次,影响办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