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健康西路21号,邮编:224100,电话:83538034。
一、概述
2018年本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便民服务、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来抓,确保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设“阳光警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制度。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将其打造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平台。本局专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预先审核、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2、加强载体建设,实现信息公开多渠道。一是加强大丰区政府网站主平台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并做到适时更新。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重点加大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平台的升级改造和推广力度。目前,大丰公安“微警务”已发展粉丝116617余人,推送信息1936条,每条的阅读量均达4000人次以上,受到广大网友的一致好评。年内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49条。三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妥善处置网上涉警舆情、信访投诉等信息。年内处置涉警舆情45起,办理12345信箱转办信访件2043件,无一延误,无一差错。
3、强化审核监督,规范公开程序。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警种、各部门提供的内容进行审定、建档、信息反馈,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审核、保密管理责任,确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主动公开投诉电话,增强工作透明度。2018年,本局按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6件,回复及时率达100%,受到了相关代表和委员的一致好评。本局还聘请了18名警风警纪特邀监督员,为公安工作献计献策,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诉求、新期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本单位通过互联网政府门户网站、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涉及本局机构设置、政策文件、资金信息、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80条(其中,规范性文件4条)。在政府网站公开的26条信息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本均已及时报送区档案局备案,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网上申请4条,信函申请1条,均已按时办结。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我局的接处警工作及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
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其中,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1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不同意公开答复数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许多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缺乏系统的教育培训,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不够明确。二是政务公开的渠道相对单一,目前网站公开仍是主渠道,新媒体公开虽有涉及,但程序不够规范。三是在制度框架的建设上还没有到位,台账建设也不够齐全。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程序和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特此报告。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