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f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大丰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丰华大厦1509,邮编:224100,电话:0515—6885501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商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修订后的新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我局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认真对商务系统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并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财政预算决算情况等信息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2019年度共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2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 | 15 | 0 |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尚不够系统,公开存在不及时现象。二是由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政务信息公开录入存在滞后的现象。三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工作方法缺乏创新。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确保“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推进文件报备和完善公开信息目录的工作,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
2、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的政务公开。将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主动告知,并接受社会监督,作为提高商务部门行政能力和规范服务的有效途径。及时根据需要补充或调整信息公开的目录及条目,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社会公众的服务作用。
3、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开成效。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坚持信息内容“规范、适时、真实”的原则,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杜绝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杜绝在政府信息公开中隐瞒或者捏造事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盐城市大丰区商务局
2020年1月20日
盐城市大丰区商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