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网站(www.daf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盐城市大丰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邮编:224100,电话:0515-82030021。
一、总体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盐城市大丰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我局工作实际出发,立足职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不断补充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既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查阅场所依法获取、检索政府信息,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分类与操作,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20年度共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2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我局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署专题会议,制定了一系列政务公开规章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为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积极推进文广旅系统信息公开。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投诉电话、咨询窗口等形式公开文广旅系统相关信息,认真对待每一个群众的举报、投诉、咨询。
(三)加强学习宣传培训。自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后,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以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四)紧抓党风廉政与效能建设工作。我局以“高效、廉洁、勤政、务实”作为建设和谐文旅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坚持教育、管理和德治、法治双管齐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从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表率作用抓起,加强作风建设,牢筑拒腐防变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6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61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虽然在加大文化旅游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方面,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2021年我局拟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改善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着力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及时更新公开信息。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3.规范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盐城市大丰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月22日